青岛远基物业公司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1.0总则:

1.1考核目的:

1.1.1明确部门与岗位的职责。通过做目标分解,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明晰考核标准,最终达成目标管理的过程。

1.1.2通过绩效考核来激励员工,促进员工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岛远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案场员工。

3.0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绩效考核制度的统筹管理部门。

绩效考核者是被考核者的直接管理上级,绩效考核者需要熟练掌握绩效考核相关表格、流程、考核制度,做到与被考核者的及时沟通与反馈,公正地完成考核工作。

考核结果审核者是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即被考核者的跨级上级,主要是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接受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申述。

总经理是考核结果的最终审定者。

4.0考核流程:

4.1公司一线员工(主管级以下人员,不含主管级),每月进行月度考核,该月度为每月考勤结算月(上月26日-本月25日)。

4.2绩效考核奖金基数为员工工资总额的10%。

4.3员工直接上级必须在每月的最后一周对员工进行月度考核及面谈,并制订次月的工作计划。当月考核结果和次月工作计划应经考核人、被核人、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至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月度绩效奖金的核算、发放。员工若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疑问,有权向部门经理进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或申诉。

4.4考核人依据被考核人对岗位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工作态度进行打分,分值区间为0-100分,每个分数段对应相应的奖金系数,100<=90分值段的员工人员不超过考核组人数的10%。奖金系数与得分对应关系如下:

分值系数

100<=901.2

89<=801.0

79<=700.8

69<=600.6

<600

4.5除月度绩效考核外,员工也进行年终绩效考核。年终绩效考核得分为当年各月度考核分数的平均值。

5.0考核结果的反馈

考核结果要及时与员工本人沟通,并征求员工本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并书面确认,对考核中提到的问题点,主管领导要与被考核人共同形成整改意见。

6.0考核申诉

6.1在考核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解决不了时,被考核者有权向部门经理申诉;如果被考核者对部门经理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直接向综合管理部申诉,逾期视为默认考核结果,不予受理。

6.2申诉必须做到:

(1)清楚列明投诉人、被投诉人

(2)具有确切的证据陈述。

6.3申诉处理

综合管理部接到被考核者申诉后,对投诉事项进行全面查证工作,在查证过程中,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以及相关部门都必须积极配合,综合管理部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诉人回复。员工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向总经理申诉。

6.4对于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6.5如果被考核者申诉内容属实,需要按季度或年度考核流程对申诉人重新进行考核,此次考核结果即该员工季度或年度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存档并发送总经理。

6.6如果发现考核人在考核过程确有不公平行为,公司将依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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