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招聘本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a)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取。b)视乎受聘者是否具有适合应聘岗位职位的素质及培养潜质,以及对该职位的实务知识的了解,工作经验及操作技能、技巧为考核准则。由行政人事部及用人部门进行考核。c)员工之亲属及朋友以及关系户之推荐亦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原则上员工之直系亲属不适宜在公司共事,特殊情况由管理处主任批准方可录用。2、体格检查员工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取得合格健康证,方可正式录用。凡发现员工患上传染性疾病的,公司将要求员工停职治疗直至康复,确保公司及客户的卫生安全。3、试用期自签定临时合同之日起,各员工均需通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将作出评估,而工作表现令人满意的,在员工本人亦同意下,将会由公司录用成为正式合同制员工,亦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书》。若表现未如理想,而员工本人亦同意,可适当延长试用期(但不超过六个月),或不予续约。4、试用期合同的解除(试用期满者按《劳动合同》规定处理)试用期合同的解除:普通员工、文员、技术员,在解聘三日前通知;秘书、主任及以上级别的,在解聘七日前通知。(一)由公司提出a)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未能符合公司录用条件或违反公司规定;b)员工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二)由员工提出a)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b)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违反劳动安全及卫生条件恶劣;c)公司不履行试用期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危害员工合法权益。5、个人资料员工的档案将由行政人事部保存,包括家庭地址、电话号码、婚姻状况、主要家庭成员等等,如情况有变动,应即知会行政人事部,如没有将正确的资料呈报,则有可能引致日后损失应有的权益。另外,员工如有培训结业或接受教育进修者须将情况通知公司,以便在公司内出现工作机会时予以考虑。个人资料通常只限于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或以上级管理人员在需要时查阅。6、工作时间根据国家有关劳动规定,公司实行每星期工作时间为40小时/人,目前执行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每天工作时间为7.5小时(不包括1.5小时用餐时间),超时工作采用每月集中补休处理,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自行规定工作班次或轮班,员工需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7、膳食安排员工需按部门安排轮班外出用餐,用餐时间为1.5小时(办公室员工适用)。8、薪酬制度1员工薪酬将每月发放一次,通常在指定日期(次月10号)发放,发放办法由公司决定,员工需亲自签收工资单。2员工工资在试用期过后会有所调整,幅度则根据公司确定其担任的职位以及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而厘定其升幅。3各职级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浮动工资等,基本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