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工作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公司作息时间规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各项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作息时间,但工作时间不得减少。
2、员工统一实行每周6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
3、各部门员工因事请假不论时间长短,不论任何假,除紧急情况外(紧急情况指个人得急病要急诊,直系亲属有危及生命的病及意外事件),一律事前填写请假单(特殊情况除外,待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三日之内的由项目经理批准;超过三日的报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含项目经理)以上员工因事请假在三日内的报总经理批准,超过三日的报执行董事批准。请假批准后,均需将请假条交办公室考勤员确认备案。
4、凡请假者必须事先交代当日或近期工作,以不影响正常的工作进行为前提。凡员工因客观情况不能直接请假者外,由其家属或电话或委托他人向公司办理请假手续。
5、凡上班迟到、早退,每超过10分钟到岗或提早10分钟退岗,一次扣罚10元,依次累加。
6、中途私自外出者,视情节轻重,扣罚当日薪金。
7、公司节假日安排员工上班时,适当给予经济补助。
8、公司全体员工薪金发放以出勤和业务考核记录为依据,缺勤者当日薪金全免,每月薪金在考核每位员工的工作实绩和出勤情况后发放。
9、凡随意旷工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合同对旷工者做出相应处理。
10、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由公司综合部考勤,各项目员工,由各项目负责人考勤。
11、事假一律不计发工资,婚丧病假按公司规定执行。
12、有下列行为者计旷工:
(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以及各种假期逾期未续假者;
(2)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或上班消极怠工者;
(3)打架斗殴致伤不上班者;
(4)迟到早退60分钟者。
13、工伤:
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工伤,由项目经理签批后报公司方可确认为工伤,否则按病假处理。工伤必须是按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在工作中受的伤,对违反操作规程、规范和禁止行为的,由个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