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点赞

业委会主任收受物业公司190万 被判刑8年

重庆江北区一业委会主任收受物业公司190余万元,并侵占业主经济利益,被判刑8年。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关于他的二审刑事裁定书。 江月胜,男,55岁,重庆垫江县人,硕士,案发时系重庆江北区朗晴广场小区(以下简称朗晴广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主任,因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