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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中被盗拒缴物业费被告上法庭

姜堰市民刘先生因家中被盗,认为物管公司没尽管理之责,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将刘先生告上法庭,日前,经姜堰人民法院法官调解,刘先生缴纳了2800元物业费及滞纳金。 2009年9月刘先生家中被盗,损失数万元。刘先生认为家中被盗与物业公司未尽管理之责有关系,拒缴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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