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确保车库(场)的秩序,保证管区内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适用范围
道口岗、车场岗、巡逻岗护卫工作。
3.作业规程
3.1值班人员要勤巡逻,细观察,随时注意管区内的车辆停放情况,及时发现车主(驾驶员)的违规停放行为,并进行制止。
3.2纠正违章时,要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以理服人,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3.3对不听劝阻者或未及时发现的违规停放车辆,要查清姓名、单位(住址)、去向、如实记录并向管理处汇报。
3.3.1及时通知监控中心或管理处,用对讲、电话通知车主(驾驶员)或其家属,迅速将车改停于规定位置上。
3.3.2在用对讲、电话通知无效的情况下,巡逻护卫员或护卫班长应上门做好工作,进行说服,督促车主(驾驶员)及时纠正。
3.4如果私家车位被占,应根据;车库(场)的车辆停放情况,可预留一个空车位给车位被占车主,并向车主(驾驶员)做好解释工作,以免影响其他车主(驾驶员)泊车。
3.5在一车两位占用较长时间,且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该车出场时应向车主(驾驶员)收取双倍车位使用费用。
3.6对车主(驾驶员)将车停放在消防通道或强行占道,不听劝告,并造成消防隐患或交通严重阻塞的,应及时通知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3.7若遇车主(驾驶员)醉酒或患病将车乱停乱放,应报告班长和管理处,立即采取措施,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3.7.1对醉酒或者患病轻微者,在了解其家属或工作单位的情况下,应迅速通知其家属或工作单位,及时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
3.7.2如醉酒或患病者处于不能自控状态,将车停放在交通干道上,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安排其他驾驶员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上,然后妥善处理。
3.8对不听劝告,蛮横无理,打骂护卫员的,应报告管理处,由管理处同车主(驾驶员)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应报告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