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的依据和原则
(一)物业承接查验的依据
1.法律依据:《物权法》、《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接查验的内容与标准主要依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2.合同依据:
新建物业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依据;
正常物业以物业服务合同为依据。
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1)《物业管理条例》;
(2)《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3)物业买卖合同;
(4)临时管理规约;
(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物业规划设计方案;
(7)建设单位移交的图纸资料;
(8)建设工程质量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二)物业承接查验的原则
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三)物业承接查验涉及的法律主体
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主体
交验方:物业的建设单位
接管方:物业服务企业
2.新建物业购买人的专有部分物业承接查验的主体
交验方:物业的建设单位
接管方:物业专有部分的购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