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很头疼

发布于 2012-11-22 09:30:00

在南宁市兴宁区某小区,小韦和同学小蒋合租一套房子。11月16日一早,小韦起床发现没水了,于是打电话问物业怎么回事。物业人员说,是因为欠水费了,而且还有半年的物业费没交,如果再不交物业费的话,水卡也不能充值了。没有水怎么办?一个说到单位去洗漱,一个说到外面找个公厕方便,物业费还是要拖一拖再交。

其实,在我们身边的小区,或多或少总会有一部分人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拖欠物业费的,甚至一拖就是几年,一欠就是数千元。

物业费被欠49万多元

半山丽园小区物业的黎经理说,该小区从2004年开始陆续交房,他们是为小区提供服务的第5家物业公司。

她说,小区一共有500多户业主,正常交纳物业费的约有400户,不正常交费的约110户,每月物业费的交费率在80%左右。从来不交物业费的有几十户,不但物业费不交,自家用的水费、公摊费都不交,上门送过交费通知单,对方不收,用挂号信寄过去,也被对方退回来。

她说,小区没有业委会,他们是经过政府部门招标进驻小区的。去年6月刚进驻时,小区内杂草丛生,垃圾满地,经过他们清理,现在的小区才变得干净整洁。当年10月开始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到目前只收取了9万多元,而这些钱用于维修小区内漏水房屋和二次加压变频器等设施远远不够,公司依然需要垫资数万元。

“企业不可能背着米为你服务,长期负债经营,人工成本高,资金收不回,哪个企业都难以承受。”

近日,物业把部分业主欠费的详细情况贴到了小区门口,以此来督促这些业主尽快交费。记者看到,物业贴出的欠费公示详情中,少的欠了几百元,多的欠了七八千元,110多户业主合计欠费49万多元。黎经理说,下一步准备对小区欠费额度较高的业主递交律师函,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一个单元半数欠费

不久前,明秀二区的物业在小区某栋楼前也贴出了催交物业费的通知,一个单元有21户,竟然有13户欠物业费。

小区物业的陈经理说,小区内住户成分复杂,从今年5月进驻小区以来,已经有大部分住户交过物业费,但还是有一些业主总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拒交。小区内许多地方都比以前干净整洁了许多,可这些业主对此视而不见,专门指着垃圾池旁边说,这里还没搞好,就不交物业费。

他说,为了方便住户们交物业费,收费人员每天延长工作时间,有时会延长到晚上9时。此外,还会挨家挨户上门催交,但有人一开门就说,自己是低保户、五保户,家庭困难等等,也没有办法。

重要的是,小区内的学校和幼儿园半年以来也从未交过物业费,跟有关部门协商多次,虽然物业费的单价已经比周围小区的价格低了许多,但对方还是不交。

“就像吃一碗米粉,你可能感觉咸了或者辣了,你可以提意见,但吃完了不能不给钱吧。”陈经理说。

个别业主4年不交费

半岛康城小区物业的梁主管说,小区内有1300多户,有200多户从今年1月到现在一直拖欠物业费,但这还不是最久的,部分业主有两年半没有交过一分钱的物业费了,他们只是在2010年1月收房的时候交了半年的物业费,后来就再也没交过。

梁主管说,大多数租户还是按时交费的,欠费的往往是业主。之前,曾给10户欠费数额较高的业主发了律师函。收到律师函后,有3户交清了相关费用,还有7户到现在也没交,下一步准备起诉他们。

一家物业公司董事长助理陆女士说,该公司服务7个小区,物业费的交费率一般都会达到80%。不久前,她做了一个简单的调查,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大部分是良好的,有10%是因为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产生矛盾和纠纷,还有5%是因为欠交物业费产生矛盾。

她说,在江南香格里拉小区,有一个业主在小区内有两套房,这两套房已经欠了两年半的物业费,共3万多元。当然,他欠的还不是最久的,还有一户业主,已经4年没有交物业费了。

在另外一个小区,有一户业主把房子委托给中介机构招租,今年10月物业人员去抄水表时,发现无人居住的房子一个月产生了200多元的水费,便把情况告诉了这位业主,可对方竟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欠费理由各不相同

记者想详细了解一下各业主欠费的原因,但一些物业表示,不方便透露他们的联系方式。几经辗转,记者联系上了两位欠费时间较长的业主,对于欠交物业费,他们也有充分的理由。

江南香格里拉小区的业主陈先生说,他欠物业费两年多了,具体数额不方便透露。

关于欠费的原因,他归纳了以下几点:一是物业没有提供正常的服务,把公共场所拿去收费,比如停车收费、楼宇广告等;二是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没有按规定使用,只是公告一下,没有三分之二的人反对就用了;三是两年前有些业主的车被砸或被刮花,那些车距离值班室不到30米,对方至少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四是现在因欠物业费被物业告上法庭,但对方出具了3份前期物业合同,每一份签订的时间和内容都不一样,而且物业进驻小区时也没有经过公开招标;五是物业单方面提高价格。

明秀二区的曹先生也是一位欠费业主,对于为何不交物业费,他也有理由。他说,物业进驻小区,没有达到户数和面积双过半,所以不能算数,“谁让你来的,管谁要钱去”。

物业公司陆女士说,有一天晚上,一位业主开车回家,进小区门口时不小心撞到栏杆的铁柱,然后就说物业设置栏杆不合理,如果不换位置就不交物业费。还有一次,一位业主把车停在地下车库,不小心被刮花了,也说是物业的责任,不赔偿就不交物业费。当然,这些业主一边欠费,一边有事就会去找物业帮忙,如果你不帮他解决好,他就更有理由不交费了。

物业方可以起诉业主

南国法援值班律师蒋星住说,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要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选聘。但实际上,有许多小区是没有成立业委会的。

不管物业公司通过什么程序进入小区,只要得到大多数业主的认可,只要有大多数业主交纳物业费,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务关系。也就是说,物业公司进驻小区服务是合法的。在这里,进驻的程序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形成了事实。这时,小部分业主再不交费,就是违反合同了。

蒋律师说,如果某个业主的财物发生了丢失,即便属于物业的责任,也不能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因为财物丢失和交物业费是两码事,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如果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都觉得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好,那么就可以解聘物业公司。如果只有极少数业主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而不交物业费,那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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