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业主去世多年无人知服务公司起诉死者索物业费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奇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顺义某小区物业公司将业主诉至法院索要2009年至2011年拖欠的物业服务费时,方得知业主已于2008年去世。
顺义区南彩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将小区中的一户业主李某诉至法庭,称自2009年该小区开征物业服务费以来,李某已连续拖欠三年物业服务费共计1500余元,因无法联系到李某导致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支付其未缴的物业费。离奇的是,当法院工作人员试图联系李某送达诉讼文件时,李某家人却称其已经于2008年去世。
后经调查确认,李某在南彩小区买房后并未实际进入该小区居住,也很少来该小区走动。因此,2008年李某去世后,小区工作人员并不知道此事,故出现了物业服务公司向过世之人讨要物业费的情形。
现原告物业服务公司已经申请法院撤回对李某的起诉。法院依法准予其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