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怎能反“管家”为“主人”

发布于 2014-05-28 17:06:00

物业公司和业主谁话事?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小区的主人,而物业公司不过是业主们请来的管家,管家不听主人的,那还得了。如果你真这样理解,那就太理想主义了。这年头,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有可能是唐僧;有翅膀的也不一定是天使,很可能是鸟人。同样,叫“主”的未必是主人,比如“业主”。按照当前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应由业主自由选聘,但在实际中,业主不但没有自主选择权,就连最核心的业主大会也因各种阻挠召开得十分艰难,更不用说选举业委会了。而作为过渡阶段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开发商指定)则被无限期地延续下来。结果,在物业管理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些荒唐的景象:未有主人,先有管家;主人只能提提建议,管家却有最终决定权;主人很生气,后果却一点都不严重,管家还是那个管家……物业公司俨然成了全体业主的主人。这一类现象遍布全国各地,有些地方的业主不得不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但收效甚微。由于维权成本过高,很多业主只好听之任之,变得“缺乏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如此一来,主人倒像房客了,要是房客不听话,可是要吃苦头的哦!近日,广州有个小区的业主们因缴不起每月上千元的物业管理费而被告上了法庭。至于这天价管理费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恐怕只有物业公司自己清楚了。由此可见,是不是主人并不是由名字决定的,关键还要看你是否真正掌了权。要知道,老虎如果发不了威,头上的“王”字再大,也是病猫一只。物业公司之所以屡屡骑到业主头上,便与业主无法行使权力、不像主人像房客的畸形现状密切相关。如果业主大会还是不能正常召开,业主委员会还是无法顺利选举产生,即便业主改名叫“亲爹”,也无法摆脱当房客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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