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业称开发商因经济危机将楼顶售出

发布于 2014-06-13 10:49:00

一觉醒来楼顶又多一层物业称开发商因经济危机将楼顶售出“居然连楼顶都卖,这还让我们怎么住啊?!”昨天,家住东城永康胡同1号院的薛先生对着自家楼上已经盖起的六七间砖瓦房哭笑不得。原来,他家本在所住楼房的顶层六层,可最近却发现开发商竟然将楼顶卖了出去,买主就在楼顶也就是他家房顶运砖运瓦,盖起了房子。●现场探访六层楼顶再建房昨天,记者来到永康胡同1号院,薛先生家所在的9号楼共6层,楼的房顶为一段段坡形屋顶和一段段带有栏杆的露天平台,而在8单元上方的房顶处却建起了几面裸露着红砖的墙壁和蓝色的屋顶,时不时有工人向楼顶运输着水泥、砖块等建筑材料。薛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是从2001年10月入住小区的,小区共有3幢楼,每幢楼都是六层,他家就住在顶层。十几天前,他们一觉醒来突然发现有人将楼顶平台的栏杆拆了,盖起了“第七层”,面积达100多平方米。随后,记者经过六层,通过进入房顶的一扇门看到,在楼顶的南北方向分别有用墙壁隔开的六七间小屋,每个都约有十几平方米,工人们正在紧张施工。“这是整幢楼的通风口,他们给堵起来了。”薛先生说,在自家屋顶又盖起房,不但会往自家漏水,也让他们觉得不安全。正在记者采访时,一位姓张的男子出现在施工现场。他说,楼顶正在建的房屋是他从开发商手中购得的,“一共不到60平方米吧,花了几十万。”他表示,购房合同是一个多月前签订的,几天前他雇了工人买了料,开始盖房。据他透露,除了他之外,开发商已经将楼顶卖了十几户了,面积大小不等。●各方声音小区物业当初规划的就是七层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公司,一位王经理告诉记者,1号院9号楼8单元楼顶正在施工的几处房屋确实是开发商出售的。“当初规划的就是七层。”他说,规划许可证是2000年批下来的,建楼时本来六层以上就建有房屋,“在规划许可证上标明,地上为六层加跃层或顶层。”他说,在当初开发商卖房时,只有一两户顶层业主买了六层和其上的“跃层”,其余都只单买了六层,其他“跃层”就空了下来,留作开发商作为其他用途。而且,1号院为回迁楼,本来按规定是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但开发商却为六层以上的部分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那部分的产权。最近,由于开发商经济上出现了危机,所以才将楼顶上的“跃层”或“顶层”单独出卖。楼顶面积并不计入公摊面积。随后,他表示手中只有一位销售人员的手机号码。当记者拨通时,该名销售人员表示信号不好,让记者半小时后再拨,但当记者再次拨打时,电话已无人接通。市规划局规划中没有“跃层”及“顶层”记者拨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信访办电话查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经过查询,永康胡同1号院的规划为“地上六层”,并没有提到任何“跃层”或“顶层”,而且在他的查询结果中也没有1号院变更规划的记录,并建议记者到市规划委信息公开办公室近一步查询。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根据规定,如果要查询建筑项目规划的具体内容,需要相关利益人前往申请,申请后须15个工作日方能给出答复告知书。而记者在居民们提供的市规划委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单上看到,9号楼地上六层,而备注一栏内注明:高度为六层檐口高度,顶部有跃层。市国土局交出让金也不可随意售楼记者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了解到,在开发商建房时,都要先交纳国土出让金以购得土地,这样才能在这块地上建房。交纳国土出让金购地后,再进行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等一系列手续。一般国土出让金都是开发商为整块土地交纳的,单为某个楼层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很少见”,具体情况还要依据规划许可证而定,“光交了土地出让金,没有规划部门许可也不能随意出售楼层。”城管部门此处属历史遗留问题东城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他们从安定门城管分队的一名队员处了解到,9号楼六层上方是原来的设备间,由开发商卖给业主了,设备间旁边有平台,业主在进行平台封闭。由于此处属历史遗留问题,城管从来没有处理过,因此是否属于违建,还需找开发商或向规划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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