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业苦对业主欠费 律师催收应运而生

发布于 2014-06-23 08:51:00

物业管理收费难已成为住宅小区管理的一大顽疾。针对这种现象,天津一家律师事务所引进了一套台湾的物业催收系统,应对收费难题。业务开展后,吸引了不少物业公司。

据《城市快报》报道,该律师事务所自从开展此项业务后,许多物业公司纷纷找到他们。事务所主任孙律师说,该物业催收系统采用了流程化模式,通过三步催收物业费。

首先,由物业公司授权律师事务所对物业费进行催收,并由物业公司提供相关合同,与此同时,将相关欠费业主资料交给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料录入,编辑成档案,由此进入正式催收系统。

然后,启动催收系统,律师通过电话方式了解欠费原因。若该业主无正当欠费理由,则告知其欠费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在近期务必结清欠款,否则将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若该业主有正当欠费理由,则将其所述原因详细记录,告知待查清具体情况后与之联系。此外,在业主承诺结清欠费的前一天或当天,律师事务所再次提醒,希望其遵守承诺。如在催收中,一直未联系上业主或其拒不偿还欠费,则发出律师函。

最后,若业主依然无理由拒不结清欠费,则启动诉讼程序。

律师:全部诉讼耗费司法资源

孙律师认为,在当前业主欠物业费较为普遍的情况下,如果将诉讼作为追索物业费的唯一手段,不仅将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而且不利于物业服务公司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而他们这项催收业务恰恰可以减轻物业的负担。

房管:律师催费是人性化方式

天津市房管局物业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业主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就应支付相应费用。他认为,律师催收是一种人性化的方式,避免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直接矛盾。“多数业主也不愿打官司,见到律师函后,通常会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所欠物业费。”

专家:无权强制并应保护隐私

天津民法学分会秘书长郝磊认为,律师催收方式有助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但律师不是司法机关,并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催收未果最终还要通过诉讼解决。另外在建立催收系统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护业主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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