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排水孔被堵致业主家被淹物业公司被判赔偿台风过后,家住闸北区某小区4号楼的6户居民家几乎同时“井喷”,湍急的水流如瀑布倾泻而下,损失惨重。经多次协调未果,6户居民将小区所属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日前,闸北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由被告承担疏于管理、处置失当的相应赔偿责任。
天灾还是人祸?
平安小区是上世纪90年代初建造的旧式居民小区。2012年8月,台风“海葵”带来强风暴雨天气。大雨刚止,小区物业便接到4号楼604室居民吴老伯的报修电话,称其家中顶棚出现大面积渗水。
当物业维修工老李爬上房楼顶察看时,不觉大吃一惊,眼前的楼顶平台竟成了一片泽国,积水几近膝盖。老李断定04室的楼顶下水口被垃圾堵塞,便趟水摸到下水口进行排污清理。没想到,就在清除垃圾的一瞬间,整个楼顶的积水顺势倾泻而下,导致1至6层的04室居民家的阳台水管漏斗因无法承受水压冲击而同时“井喷”。水流迅速从阳台漫进房间,地板、家具、家电等遭水浸泡,居民们一下子傻眼了。
可当他们向小区物业交涉时,物业公司负责人竟振振有词:“我们已经尽力了,这是天灾,那叫不可抗力,你们懂伐?”居委会多次出面协调均无果而终。心有不甘的6户居民愤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物业疏于管理!
为了还原事实真相,承办法官龚平亲赴事发现场勘察情况,走访居委会干部,仔细查阅《物业服务合同》,思路渐渐明晰起来。
原来,事发的楼顶有不下20个排水孔。若能保证排水畅通,楼顶一般不会产生积水。法官认为,由于被告平日疏于楼顶平台的清洁卫生,才导致楼顶的排水孔被垃圾堵塞。同时,在气象部门早有预报的情况下,被告又未做好提前防范恶劣天气的相关措施。加之被告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排水处置时操作失当,才导致事件发生,故对原告的财产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予酌情赔偿。
本案判决后,居民们给法官送来一面锦旗,上书“百姓无小事,法官执法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