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电器被泡 物业公司被判赔偿7.6万元

发布于 2015-01-19 10:24:00

卖场电器被泡物业公司被判赔偿7.6万元

案例回放

原告是某电器卖场,被告是承租房产的物业。2013年9月2日晚上,电器卖场保安巡逻时发现,商场发生漏水现象。电器商品不能进水,卖场马上组织人员对商品进行了紧急处理。之后,物业人员来到现场处理。

这次漏水,让电器卖场遭受很大损失。卖场称,他们找了保险公司专员对事故进行了评估,事故原因是楼层间的一处自来水管阀门损坏,导致水管爆裂。这次事故,共造成他们货物、设备、装修以及营业损失共计23万余元。

去年1月,卖场将物业和房东告上法院,要求赔偿上述损失。去年上半年,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物业公司称,他们已履行了对公共设施的维修管理业务,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得知漏水后派人查找到了漏水位置,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房东未出庭,也未答辩。

法院审理后认为,按照协议约定,物业应对房屋共有设施设备及其运行进行维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落水管。本案中发生漏水的减压阀及落水管道也属物业维护和管理之列,现因减压阀破裂造成原告商场漏水,应认定物业存在违约行为。最后,法院判处物业赔偿卖场各项损失7.6万余元,房东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分析

该类案件的诉讼标的主要集中在500元~3000元之间,最少的一件标的仅280元。在诉讼中,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各说各理,唇枪舌剑,辩论激烈。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收费依据不明确,在多次向物业公司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对物业公司产生了积怨,拒不交纳物业费。

从涉及面上看,所涉业主包含了温岭各个小区,既有人民西路的政府老拆迁户,也有五龙小区等政府安置房小区,还有繁昌花苑、佳园小区等较新的中、高级住宅小区,涉及的物业管理公司包含了实创、三利、太平洋、绿地等各大物业管理公司。

案件判决率低,且业主败诉多。3年来,该类案件的判决率分别为7.75%、9.79%、10.23%,且全部都是原告物业公司胜诉。部分案件系无法送达而导致被告缺席宣判,更多部分是作为被告的业主普遍缺乏相关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还不够强,遇到问题只是简单地用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进行对抗,而没有搜集和掌握必要的证据,即使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由于没有相应的证据,在审理过程中也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无法认定物业管理存在瑕疵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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