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和宝马被通风管道砸中 物业公司被判赔偿

发布于 2015-05-20 10:04:00

奔驰车和宝马被通风管道砸中物业公司被判赔偿停放于小区地下车库的奔驰车和宝马车被脱落的通风管道砸中,造成两车多部位不同程度损伤。关于谁该为车辆损失“买单”,车主与物业公司产生分歧(本报1月16日曾做过报道)。协商无果后,两位车主无奈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

2015年1月2日晚,鄞州春江花城小区地下车库内的一处通风管道脱落,“轰隆”一声砸中了停于其下方的一辆奔驰和一辆宝马,导致两车多个部件损坏,修理费分别为5万余元和2万余元。事发后,经现场查勘,公安机关排除人为因素,认定系物业设备坍塌所致。

此外,两位车主还指出,2014年也曾在小区地下车库发生过类似事件,事发后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司整改,但物业公司置之不理,正因为物业公司未履行对小区物业设备的监管工作,才导致车辆损失。

近日,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本案中,被告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由被告对包括人防工程在内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等进行管理和维修养护,被告作为涉案人防通风管道的管理人,未举证证明其定期对人防通风管道进行隐患排查和维修,推定其对人防通风管道脱落导致原告的车辆损害存在过错,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鄞州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奔驰车主车辆维修费损失5万余元、宝马车主维修费损失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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