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改暖气淹了楼下邻居,赔了2万元。事后,房主把物业和工人一起告了,因为工人没堵管线,让物业关阀门结果阀门又被打开了,导致漏水。而物业却反诉住户,称没开阀门,还拿出房主签的漏水自负协议,要求住户赔偿因漏水损坏的电梯维修费。
1自家、楼下住户和电梯均被淹
物业反诉业主赔偿电梯维修费法院判施工工人承担70%责任
日前,刘先生购买了呼兰一小区5楼的一处房产,将供暖管线改造工程包给了工人陈师傅。改造期间,刘先生通知物业关闭供暖阀门。一个月后,刘先生家一处供暖管线堵头漏水,当时家里没人,积水淹了刘先生家、楼道电梯及4楼住户。物业接到报修电话到现场查看发现,刘先生家的供暖管线堵头未封闭,楼道内供暖阀门开着,导致漏水。
4楼住户要求刘先生赔偿,经调解,赔付2万余元。事后,刘先生觉得很郁闷,他认为供暖阀门的开启和施工工人未将管线堵头封闭是漏水主因,因此将双方起诉至法院。
2物业反诉业主赔偿电梯维修费
对此,物业公司提起反诉。物业公司称,刘先生在装修时曾找到物业提出改供暖管线,并书面承诺,私自改动供暖设施,日后出现一切问题自行负责。
事发当日,刘先生家的供暖阀门并非由物业打开,供暖阀门在楼道的一个箱子里,归供暖公司管理,当时并未上锁。物业不同意对刘先生进行赔偿,加上刘先生家的漏水造成楼道内电梯损坏,物业反诉刘先生赔偿电梯维修费5000元。
3法院判施工工人承担70%责任
法院认为,改造供暖管线的工人陈某,负有保障供暖管线不发生漏水的义务,对漏水负有主要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确定其赔偿70%。
刘某以“物业公司擅自打开供暖管线阀门”为由向物业公司主张侵权责任,但并无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在事发当天将供暖阀门开启或物业对供暖阀门有管护义务,因此法院不予支持刘某要求物业赔偿的请求。关于物业公司向刘某主张的电梯维修费5000元,因物业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实际支出该笔费用,也不予支持。
松北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陈某赔偿原告刘某经济损失16000元,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