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制度化与人性化”管理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一、制度和人情,两者的重要性。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规范企业及其员工日常行为的有效手段,是企业正常运作的正常保证。没有制度的有效约束,单靠家族式、人情式的管理模式,是注定要失败的,如果单纯靠制度来管理,执行的难度增大,导致制度形同虚设,企业缺乏生机和潜力。譬如:某分队长做“老妇人”,凡事只是说说而已,纵容队员违规,结果屡遭投诉,导致撤点。另有个分队长,条件优越,但是分队长狠抓严管,动辄记大过,毫无面子和情理可言,结果队伍换人频繁,极不稳定,最后发生了重大责任事故。因此可以看出,两者互为补充,不可缺少。在我国不同于外国的资本主义公司,外国的理论是讲制度高于一切,而我国,只能讲:法理与人情共存。

二、两者的辨证关系。现代企业最佳的操作模式是以制度为轴,人性化管理为辅助。即制度是目标,人情化是手段,为目标服务。假如两者发生冲突,就要以制度为主。夏季,队伍管理的难点之一,就是“着装不整”。队员违规,是训斥处罚,还是积极联系客户,改善队员工作环境,效果有天壤之别。事实说明,人情化是制度的基础。人情化管理到位了,自然水到渠成,制度就会很好地落实。相反,制度又是人性化的最终体现,“十条禁令”是保证队员遵纪守法,它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保护队员!

三、两者的“度”。物极必反。把握好事物的分寸和尺度,是一个优秀基层骨干最基本的要求。我们明白“载舟覆舟”和“得寸进尺”等道理。制度过严,队员会有逆反心理;人情过重,队员中某些人会骄纵。况且,人性化不是灵丹妙药,不一定适用于所有人。因此,工作中灵活运用两者之间的辨证关系,结合好管理的对象、环境等因素,因人而异,做到尺度恰到好处,达到预期的效果,避免越轨!同时,不能被表象所迷惑,要看清问题的实质和长期性。譬如:队员私驾机动车,如果人情过关,“下不为例”,结果就可能使队员变本加厉,最后,可能发生交通意外。那是违背“关爱”的初衷的。正确把握两者的“度”,完全可以把事物引向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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