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消防系统管理规程及标准
本规定用于规范物业公司各管理处消防系统的操作运行及维修保养,确保消防系统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1.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1.1设备责任人每天对消防栓及喷淋系统、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手持(推车)式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的工作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并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工作日志>>内。
1.2中控室值班人员负责每天24小时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柜的运行情况,并将每天发生的事件记录在<<中控室值班记录表>>中。发现报警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值班安全员查看,对设备故障,发出《派工单》通知设备责任人处理。
1.3如小区确认发生火警,中控室值班员应按照“消防系统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消防设备,并遵照《消防、治安、车辆管理控制程序》上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紧急灭火处理。
2.消防系统设备操作规程
2.1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主机平常处于“手动”状态,按下“火警确认”键后,会转换为“自动”状态,并联动相关消防设备、设施。
2.2当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收到报警时,主、分机报警指示灯亮,并显示报警地点,同时伴有警车声音提示。
2.3火警处理:
2.3.1中控室值班人员根据报警地点通知就近当值安全员进行查看,如为误报等引起的非“真火警”信号,则将主、分机复位。
2.3.2如为设备故障,则通知设备责任人维修或更换设备元件,未能及时处理的先将该故障点屏蔽,待处理完毕,再将屏蔽解除。
2.3.3如确认为“火警”,中控值班员按以下流程处理:
1.1消防设备联动关系(各设备均处于自动状态下):
1.1.1任栋任区任层任号烟感、温感、手报火警
动作:本栋本层及相邻层任号警铃、广播、送风口
动作:本栋屋顶层正压送风机、转换层正压风机
1.1.2裙楼:任层任号烟感、手报火警
动作:裙楼任号警铃、广播、送风口
动作:裙楼广播、警铃、送风口
动作:本栋所有风机
1.1.3地下室报警:任号烟感、温感、手报火警
动作:本层任号警铃、广播、送风口、正压风机、排烟机
动作:所有天面风机
1.1.4任栋任区任层任号消火栓报警
动作:消火栓泵
1.1.5任栋任区任层任号水流指示器报警
动作:本栋本区本层任号警铃
1.1.6任栋任区任层任号压力开关报警
动作:地下室喷淋泵
2.消防系统设备安全管理
2.1消火栓及喷淋管网各阀门必须处于常开状态,并且所有消火栓箱上必须贴封条。
2.2严禁动用消防设施(设备)进行非消防工作。
2.3除消防主机外其它相关联动设备就地控制柜(消火栓泵、喷淋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门、消防广播等)都必须处于“自动”状态。
2.4只有在确认火警时才可以按下“火警确认”键,联动相关消防设备。如误操作“火警确认”,键,可先将主机切换至手动状态,然后操作主机复位,再逐一手动停止已启动的各相关联动设备。
2.5为确保消防系统常年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物业事务部部应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系统的联动试验。
3.消防系统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3.1按照管理规程“维修”及“保养”上的要求进行。
3.2对消防系统主要设备进行检修,须办理《设备(设施)检修工作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检修。
3.3消火栓及灭火器的检查保养内容及周期严格按照《消火栓检查卡》和《灭火器检查卡》上的要求进行,确保其在消防状态下能投入正常使用。
3.4消防系统设备检查保养内容及周期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