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配电室人员配置标准

发布于 2022-03-22 00:00:00

物业配电室人员配置标准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用户用电安全,进一步规范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管理,根据南方区域实际情况,现制定《南方区域电力用户变(配)电站运行维护人员配置指导意见(试行)》如下:一、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变电站,配置不少于12名运行维护人员(下称运维人员)。按四值三班轮值制配备专职运维人员的,每班不少于3人。二、35千伏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变(配)电站,配置不少于6名运维人员。按三班轮值制配备专职运维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三、10千伏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变(配)电站运维人员配备:㈠重要电力用户1.特级重要电力用户每班不少于3人且应满足平均每个配电室每班1.5人的配置要求。按三班轮值制计算,一个配电室每班3人不少于9人、两个配电室每班3人不少于9人、三个配电室每班5人不少于15人,依次类推。2.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每班不少于2人且应满足平均每个配电室每班1人的配置要求。按三班轮换制计算,一个配电室每班2人不少于6人、两个配电室每班2人不少于6人、三个配电室每班3人不少于9人,依次类推。3.二级重要用户单电源受电容量在630千伏安及以上或有高压配电室、或多电源受电的电力用户变(配)电所应有专职运维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执行两班轮值制的不少于4人,实行三班轮值制的不少于6人。㈡一般用户1.应有专职运维值班电工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单电源受电容量在630千伏安及以下的电力用户变(配)电所,按本单位生产情况确定值班班次和配备运维电工,每班不少于1人,操作时不少于2人。2.采用箱式变电站、柱上配电变压器供电的用户,可采取运行人员非现场值班方式。非现场值班的运行人员负有与现场值班运行人员相同的工作职责,但可兼任其他工作。非现场值班的运行人员在当班期间不得擅离开本单位,并应配备保证呼叫的联络工具。3.因重要活动或重要时间段,要求确保安全供电的临时性重要用户必须实行不少于2人值班。四、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变电站(配电室),如属委托其他公司管理的用户、托管公司按照平均每个电力用户变电站(配电室)运维人员不少于1.5人(操作时需要2个人),2个电力用户不少于3人,3个电力用户不少于5人,依次类推。变电站(配电室)属吾人指标那的电力用户,应向辖区供电单位提供该建设项目批复及设计审查文件并取得书面证明材料。五、本意见适用于广东、广西、海南山省(区)专变用户。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六、本意见中采用的名词定义见附录。七、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试行。附录:名词定义一、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二、一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㈠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㈡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㈢发生中毒、泄露、透水、爆炸或火灾的;㈣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㈥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三、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㈠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㈡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㈢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㈣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四、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用户。</p>

华中区域电压等级变电站(配电室)变压器断路器220kV3.4人/座0.3人/台0.28人/组110kV1.6人/座0.1人/台0.11人/组35kV0.9人/座0.1人/台0.04人/组10kV0.9人/座0.03人/台0.04人/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管理,严格执行进网作业电工持证上岗的规定,保障用电安全。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华中区域电力用户变(配)电站运行值班和维护人员配置标准》,现予发布,请参照执行。二一一年五月十日华中区域电力用户变(配)电站运行值班和维护人员配置标准为进一步规范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管理,严格执行进网作业电工持证上岗的规定,华中电监局特制订电力用户变(配)电站运行值班和维护人员配置标准:一、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变电站,必须按四值三班轮值制配备专职运行值班电工,每班至少二人,共计8人。二、35kV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变(配)电站,必须按三班轮值制配备专职运行值班电工,每班二人,共计6人。三、10kV电压等级的运行值班人员规定(一)重要用户1、特级重要用户应按三班轮值制配备专职运行值班电工,每班至少3人且应满足平均每个配电室每班1.5人的配置要求。按照一个配电室每班3人共9人,两个配电室每班3人共9人,三个配电室每班5人共15人的标准配置,依此类推。2、一级重要用户应按三班轮值制配备专职运行值班电工,每班至少2人且应满足平均每个配电室每班1人的配置要求。按照一个配电室每班2人共6人,两个配电室每班2人共6人,三个配电室每班3人共9人的标准配置,依此类推。3、二级重要用户应有专职运行值班电工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至少二人。执行两班轮值制的不少于4人,实行三班轮值制的不少于6人。(二)一般用户1、按本单位生产情况确定值班班次和配备运行值班电工,每班至少一人,操作时至少二人。2、采用箱式变电站、柱上配电变压器供电的用户,可采取运行人员非现场值班方式。非现场值班的运行人员负有与现场值班运行人员相同的工作职责,但可兼任其他工作。非现场值班的运行人员在当班期间不得擅离本单位,并应配备保证呼叫的联络工具。3、因重要活动或重要时间段,要求确保安全供电的临时性重要用户必须实行两人值班。四、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变电站(配电室),如属无人值班的,应向属地供电单位提供该建设项目批复及设计审查文件并取得书面证明材料后,向华中电监局报备。五、维护人员配置标准说明:按照以上数据测算,一座220kV变电站大约配置5人,一座110kV变电站大约配置3人,一座35kV变电站大约配置2人,一座10kV变电站大约配置1人。六、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江西省、重庆市所有电力用户。七、本标准自2011年6月1日生效。附录:名词解释1、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2、一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2)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3)发生中毒、泄露、透水、爆炸或火灾的;(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井下开采的煤矿及非煤矿山,腐殖酸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要交通枢纽,大型冶金企业,石油加工及开采,省级党政机关)。3、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通讯枢纽、地市级党政机关、大型医院等公共事业)。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用户(大型水利枢纽、隧道施工、重大活动临时保电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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