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物业公司小区文明养狗温馨提示

发布于 2022-04-23 00:00:00

2015年物业公司小区文明养狗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您好:

近期服务中心接到多起关于不文明养犬的投诉,同时小区公共区域经常都会有狗狗的大小便,给小区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为维护小区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广大业主/住户的健康和人身安全。服务中心特别提醒家有爱犬的业主/住户注意以下几点:

一、坚持每年定期给爱犬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

二、携带爱犬户外活动时,为爱犬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需戴上防护口罩,以免伤害或惊扰他人;

三、不要让爱犬在小区内楼道、电梯内、空中花园等公共场所及设施随地大小便,如有排泄物,请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保持小区内环境卫生;

四、深夜、清晨避免让爱犬吠叫,避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另长春警方号召全体市民一旦发现身高超过35厘米的狗要及时举报,警方会告知养狗人,限期7天内搬离,远离居民区,7天后若再发现,将强制没收狗并对狗主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烈性犬,诸如藏獒,德国牧羊犬等,发现即坚决予以没收,对不服从管理者,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小型宠物狗,要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管理,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办理《养犬证》和年检、检疫。举报电话:0431-85288208或110进行举报。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物业管理

2015年1月8日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