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物业服务收费工作

发布于 2022-04-23 00:00:00

业主拖欠物业费已经成为制约物业服务行业生存和发展的一大难题,寻求一套有效办法向长期恶意欠费业主追缴物业费,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物业服务的对象是业主,必然要遵循人性化的原则。物业费的追缴工作也不例外,需要循序渐进地进行,不能操之过急。最重要的前提应当是做好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工作,让每个业主了解物业服务存在的必要性,业主才会接受这种有偿性服务。

首先,通过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形式,了解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如业主所反映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且是物业服务企业能力范围内所能解决的,应当积极为业主解决问题,直到业主满意为止。解决问题后,若业主仍不愿意交纳物业费,在进一步沟通的同时,可以发放物业费催缴通知书,给予其充分的考虑时间是否交纳物业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对拒不交纳物业费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其次,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欠费抄告制度,将不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和未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干部职工名单抄告给各单位,督促其配合物业管理工作并及尽快交纳物业费。对于仍恶意拖欠的人员,由县纪委、文明办、机关工委将情况报县考核办。

最后,经过上述沟通后,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通过司法诉讼的形式,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介入受理逾期不交纳物业费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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