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三体系程序文件之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发布于 2022-04-25 00:00:00

1目的与范围

体现“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确定并管理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的各种因素,提供较为良好的工作环境,控制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职业危害因素,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达到协调运行发展的目的。

适用于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同时对工作环境中的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进行控制。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然而,鼓励根据本程序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Q/M0501-2006《管理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GB2893—1982安全色

GB2894—1996安全标志

GB4053.3——199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1983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T6527.2—1986安全色使用导则

GB/T14774工作座椅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

GB/T14775—1993操纵器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

GB8702电离辐射防护规定

GB10434—1989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

GB10437—1989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

GB18053—2000~GB18083—2000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J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9670商场、书店卫生标准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0、GB/T24001-2004、GB/T28001-2001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本程序适用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日常运作。

4.2本程序是公司内工作环境基础管理标准。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和设备不同状况制定专用标准,但各专用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并使其具体化。

4.3总经办负责办公环境的总体配置和管理。

4.4工程技术部负责对服务符合性的设施进行识别和控制。

4.5工程技术部负责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各岗位的工作环境要求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标准,并对工作环境要求进行识别和年度检测管理。

4.6公司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确定并管理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据服务作业需求,负责确定并提供作业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人文因素和物理因素。

5人员

5.1公司认为:一个好的员工所拥有的智慧和能力是组织的一种资源,而且是一种战略性的资源,会成为决定本公司兴衰成败的关键性因素。

5.2公司加强员工内部沟通,强调积极的激励,充分运用现代的激励政策,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新型忠诚的关系。

5.3在公司范围内树立企业与员工是合作伙伴关系的理念,真正肯定员工在公司中的地位,从而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认可与尊重,对员工产生持久的激励效应。

5.4公司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发挥员工的创意潜能,以人为本,给其充分的发挥空间,依赖员工、重视员工,形成良好的质量管理氛围。

5.5公司完善企业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制度是一种较为成熟和规范化的企业内部沟通制度。可以鼓励广大员工直接参与管理,并且可以通过上情下达,让公司的管理者与员工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会大大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荣誉感,满足员工的成就感,促进员工的使命感,增强公司的整体凝聚力。

5.6营造一个充分沟通,信息知识共享的环境。随着社会的发展,内部沟通方法和手段也有很大的发展。目前本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公司内部例会、公司内部报刊、集团内部网络、各种培训等多种媒介,运用座谈、会议、电话交谈、OA等多种方法,使员工能方便地了解到各种所需的信息与知识。

5.7公司建立合理有效的培训升迁机制,满足他们的发展要求,为员工提供培训升迁的机会。鼓励员工追求知识的更新,追求自我完善和超越,在流动中实现增值,减少员工特别是优秀员工流失的可能性。

5.8公司将致力于培养一种以提高员工满意度为原则的激励机制,可以使员工感受企业良好的人文环境,达到稳定企业人才,有力地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6工作场所环境基本管理要求

6.1办公室环境

6.1.1总经办应制订相应的行政管理制度,规定办公环境的基本管理要求。

6.1.2总经办配置适用的办公用房,根据业务需要,统一设计和布置,适当装修。要求有效利用空间,考虑人体功效学的要求,体现公司形象设计理念,做到整洁、美观、通风,能够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职业卫生要求,提高工作效率。

6.1.3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本人办公区域和公共环境的维护,保持办公场所环境清洁有序,文件、资料放置有序,便于查找,无乱放杂物和个人生活用品,总经办不定期对办公环境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1.4办公、服务与工作作业场所配置必要的防护措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

6.2服务场所环境

服务场所和公共场所环境应美观舒适,整洁有序,安全方便,标识清晰,有必要的防护措施。特殊气候条件下的环境条件按相关服务规程的要求执行。

6.3作业场所环境

6.3.1工程技术部确定设备机房的环境条件,并进行必要的抽查和年度监督检查,确保重要机房满足必要的工作条件。

6.3.2管理处、子公司确保作业现场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材料存放有序,通道畅通,地面清洁无杂物、有安全防护措施、通风照明良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6.3.3总经办规定储存场所的环境要求,仓库管理人员负责维护和保持。

6.4总经办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材,并按规定的要求和周期进行安全检测。

6.5各类办公场所、工作场所、服务场所均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必要的急救药物。

7工作场所基本卫生要求

7.1防尘、防毒

7.1.1产生粉尘、毒物的过程和设备,集中于装潢材料仓储、加工、污水处理站、燃料站、水处理加药、集中复印室等,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运行工艺采取强化通风措施。

7.1.2根据工艺和粉尘、毒物特性,采取防尘防毒通风措施控制其扩散,使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要求。

7.1.3管理处、子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应了解和掌握项目所使用设备的工艺流程和毒性作用的主要特点,以及有关的卫生防护资料。

7.1.4经常有人来往的通道,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并不得敷设诸如煤气、燃油的管道。

7.1.5机械通风装置的进风口位置,应设于室外空气比较洁净的地方。相邻工作场所的进气和排气装置,应合理布置,避免气流短路。

7.1.6空气中含有恶臭物质(例如污水处理、化粪池等)及有害物质浓度可能突然增高的工作场所,不得采用循环空气作空气调节。

7.1.7局部机械排风系统各类型排气罩必须遵循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的设计原则,罩口风速或控制点风速应足以将发生源产生的尘、毒吸入罩内,确保达到高捕集效率。

7.1.8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设备上的尾气和局部排气装置排出浓度较高的有害气体应引入有害气体回收净化处理设备,经净化达到GB16297—1996要求后排放;如直接排入大气,应引至屋顶(含裙楼楼顶)以上3m高处放空。

7.1.9机房内的设备和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各类跑、冒、滴、漏、堵,杜绝无组织排放。

7.2有害物理因素的控制

7.2.1防暑

7.2.1.1工作流程的设计宜使操作人员远离热源,同时根据其具体条件采取必要的隔热降温措施。

7.2.1.2我公司早期介入项目时,对有热源的机房或其他工作场所的平面布置应建议为呈“L”型或“Ⅱ”,或“Ⅲ”型。开口部分应位于夏季主导风向的迎风面,而各翼的纵轴与主导风向呈0~45°夹角。

7.2.1.3热机房应设有避风的天窗,天窗和侧窗应便于开关和清扫。

7.2.1.4当室外实际出现的气温等于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时,机房内作业地带的空气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散热量小于23w/m3·h的机房不得超过室外温度3℃;散热量23~116w/m3·h的机房不得超过室外温度5℃;

7.2.1.4机房内作业地点夏季空气温度,应按机房室内外温差计算。其室内外温差的限度,应根据实际出现的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确定,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也可按照表4的要求直接选取。

表1机房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22及以下

23

24

25

26

27

28

29~32

33及以上

工作地点与室外温差(℃)

10

9

8

7

6

5

5

4

3

7.2.1.5当作业地点气温≥37℃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应减少接触时间。

7.2.1.6锅炉房、空冷离心机房、配电房应设有封闭值班室,值班室内气温不应高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值班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7~29℃。露天停车场封闭收费岗亭内温度控制在28~30℃。

7.2.1.7特殊高温作业,如室外收费员、车管员等应配有良好的防热隔热措施。在炎热季节对高温作业工种的员工应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8℃。

7.2.1.8工艺上以设备为主要要求的机房(如中控室、配电房、电梯机房等),设备现场空气温湿度应符合设备供应商的基本规定,若达不到规定的应采取具体的技术措施。

7.2.2防寒

7.2.2.1凡近十年每年最冷月平均气温≤8℃的月份在三个月及三个月以上的地区应专设采暖设施;出现≤8℃的月份为两个月以下的地区应设局部采暖设施。

表2冬季工作地点的采暖温度

劳动强度(分级)

采暖温度(℃)

Ⅰ(轻体力)

18~21

Ⅱ(中体力)

16~18

Ⅲ(重体力)

14~16

Ⅳ(过重体力)

12~14

注:劳动强度分级详见国家相关规定。

7.2.2.2集中采暖场所,当每名员工占用的建筑面积较大时(≥50m2),仅要求工作地点及休息室设局部采暖设施。

7.2.3防噪声与振动

7.2.3.1具有工艺性噪声的机房应尽量远离其他非噪声作业空间、行政办公区和仓储区。

7.2.3.2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尽量将噪声源与运行人员隔开;工艺允许远距离控制的,可设置隔声操作(控制)室。

7.2.3.3产生强烈振动的设备应有防止振动传播的措施。

7.2.3.4噪声与振动强度较大的设备应安装的底层;对振幅、功率较大的设备应设计配备减振基础或减震支架。

7.2.3.5工作场所运行和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对于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表5)。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

表3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日接触噪声时间(h)

卫生限值[dB(A)]

8

85

4

88

2

91

1

94

1/2

97

1/4

100

1/8

103

最高不得超过115[dB(A)]

7.2.3.6运行噪声传播至非噪声作业地点的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制不得超过表4的规定

表4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地点名称

卫生限值dB(A)

工效限值dB(A)

噪声机房值班(控制)室

75

不得超过55

非噪声机房值班(控制)室

60

会议室

60

计算机室、中控室

70

7.2.3.7具有脉冲噪声作业地点的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不应超过表5的规定

表5工作地点或装潢地点脉冲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工作日接触脉冲次数

峰值(dB)

100

140

1000

130

10000

120

7.2.3.8工作地点运行噪声声级超过卫生限值,而采用现代工程技术治理手段仍无法达到卫生限值时,可采用有效个人防护措施。

7.2.3.9局部振动作业,其接振强度4小时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不得超过5m/s2日接振时间少于4小时可按表6适当放宽。

表6局部振动强度卫生限值

日接振时间(h)

卫生限值(m/s2)

2~4

6

~2

8

~1

12

超过上述卫生限值应采取减振措施,若采取现有的减振技术后仍不能满足卫生限值的,应对操作者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具。

7.2.3.10全身振动作业,其接振作业垂直、水平振动强度不应超过表7中的规定。

表7全身振动强度卫生限值

工作日接触时间(h)

卫生限值

dB(A)

m/s2

8

116

0.62

4

120.8

1.1

2.5

123

1.4

1.0

127.6

2.4

0.5

131.1

3.6

7.2.3.11受振动(1~80Hz)影响的办公用房(办公室、会议室、计算机房、中控室等),其垂直或水平振动强度不应超过表8中规定的卫生限值。

表8办公用房垂直或水平振动强度卫生限值

接触时间(小时/日)

卫生限值

工效限值

dB(A)

m/s2

dB(A)

m/s2

8

110

0.31

100

0.098

4

114.8

0.53

104.8

0.17

2.5

117

0.71

107

0.23

1

121.6

1.12

111.6

0.37

0.5

125.1

1.8

115.1

0.57

7.2.4防非电离辐射(射频辐射)

7.2.4.1日常工艺过程有可能产生微波或高频电磁场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防止电磁辐射能的泄漏措施。

7.2.4.2高频电磁辐射(频率30MHZ—300MHZ)工作地点辐射强度卫生限值不应超过表9的规定:

表9高频辐射强度卫生限值

波型

日接触时间(h)

功率密度

mw/cm2

v/m

连续波

8

0.05

14

4

0.10

19

脉冲波

8

0.025

10

4

0.05

14

7.2.4.3产生非电离辐射的设备应有良好的屏蔽措施。

7.2.5工频超高压电场的防护

7.2.5.1产生工频超高压电场的设备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7.2.5.2从事工频高压电作业场所的电场强度不应超过5kv/m。

7.2.5.3高压输电设备,在人通常不去的地方,应当用屏蔽网、罩等设备遮挡起来。

7.2.6电离辐射防护应按GB8702、GB4792、GB10436等规定执行。

7.2.7照明作业场所照明卫生要求,应按GB50034-1992规定执行。

7.3人工空气调节

7.3.1封闭办公场所

容积10~30m3时建议,应保证每人每小时不少于20m3的新鲜空气量;所占容积超过40m3时允许由门窗渗入的空气来换气。基本允许的空调温度见表10

表10目前工作场所允许的空调温度

温度(℃)

相对湿度(%)

照度(lx)

噪声(dB)A

通风(m/s)

办公室

20-26

50-70

≥120

≤50

0.30~0.40

值班室

18-30

40-80

≥100

≤55

≤0.50

值班岗亭

10-30

40-80

≥100

≤65

≤0.50

作业区

10-32

40-80

≥100

≤60

≤0.50

温度、湿度值夏季时取上限,冬季时取下限。

7.3.2封闭式运行机房

7.3.2.1机房内有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不得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1—2002)的要求。

7.3.2.2封闭式机房运行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为10~20m3/h。

7.3.2.3封闭式机房微小气候计算参数应满足表11的要求。

表11封闭式机房微小气候计算参数

参数

冬季

夏季

温度(℃)

18~22

27~30

风速(m/s)

≤0.2

≤0.3

相对湿度(%)

30~60

40~60

注:过渡季节微小气候计算参数取冬季、夏季插值。

8其他

8.1女职工保护规定

8.1.1公司执行1998年1月国务院第九号令《女职工安全保护条例》和江苏省、南京市有关女工保护方面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8.2各管理处、子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卫生用品、紧急药物和应急器材。

8.3公司及各项目单位宜设置员工食堂。食堂的位置适中,不能与有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邻,不能受有害因素的影响。食堂内设洗手、洗碗、热饭设备。厨房的布置应防止生熟食品的交叉污染,并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和防尘、防蝇、防鼠措施。

8.4公司及各项目单位均应向员工提供干净的饮用水。

8.5员工卫生间与工作地点的距离不宜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一般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污池。

8.6公司及各项目单位应提供安全、可靠舒适的办公环境,办公家具和器材的选用以及各类员工工作制服的面料和样式应体现人类功效学基本原理,最大限度地减轻日常工作对员工造成的体力、脑力消耗以及心理紧张状况。

8.7在办公、值班或封闭工作,可摆放适量的观赏植物,创造优美的工作环境和艺术氛围。

8.7公司及各项目单位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员工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在运行或维修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图形、符号、文字、颜色等均应符合GB2893、GB2894、GB6527.2、GB15052等标准规定。在公司制定的作业指导书中除含有必要的技术内容外,还应包括搬运、贮存、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该设备的专项安全卫生要求内容。

9相关文件

9.1《岗位职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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