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艾斯物业(ISS)员工过失处罚标准
员工过失单
所在项目:姓名:工作区域:
员工违反下列条款之一,可给予每次扣款50元及以下的经济处罚“√”选过失人签名/指纹日期备注
1.上班迟到或早退的;
2.上班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卡的;
3.工作(服务)中嬉笑玩闹,打瞌睡、吃零食、离岗闲聊的;
6.对客户、顾客有粗暴或无礼行为,经教育帮助认识态度较好的;
4.不执行安全规定进行操作,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5.未经许可擅自动用客户的设备、物品等未造成影响的;
6.上班时间做私事的;
7.临上班前喝酒或在工作时间喝酒的;
8.有不文明行为,影响公司形象的;
9.上班时间接待无关人员影响工作的;
10.其他的轻微违纪行为。
员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员工受记过或警告处分的同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1.在12个月内,旷工三天以下的给予记过;
2.因工作或服务差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确有过错的给予记过;
3.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给予记过;
4.违反工作(服务)操作规程、影响工作质量或毁坏设备、工具的给予记过;
5.不服从工作安排、消极怠工者给予警告,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记过;
6.上班时间做私事,经指出仍不改正的给予记过;
7.泄私愤,故意损坏公司和客户财物的给予记过;
8.有骚扰、侵犯异性员工的行为的给予记过;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在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给予警告;
10.一个月内有二次以上扣款的记一次警告;
11.有二次警告的给予一次记过;
12.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
员工符合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辞退处理,并无任何解聘赔偿金
1.在12个月内,累计旷工二次或连续旷工满3天的;
2.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6次(含6次)以上,半年内累计迟到或早退15次(含15次)以上的;
3.一年内被客户有效投诉三次(含三次)以上或因被投诉造成公司损失的;
4.在公司内或工作场所发生争吵、漫骂经劝阻无效,或进行猥亵、实施暴力行为的;
5.因个人的违规违章给公司造成损失在1000元(含)以上;
6.故意损坏公司和客户财物价值在1000(含)元以上的;
7.违反安全工作(服务)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
8.偷窃客户或公司财物者,包括捡拾到顾客(与客户有关的第三方)遗忘的各类物品行李等不及时上交者;
9.违反客户方安全规定被查处的;
10.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后仍不到岗者;
11.拒绝完成本职工作或执行上司布置的工作任务;
12.恶意干扰或煽动他人干扰公司(包括管理人员)正常工作;
1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14.恶语伤人(包括书写)侮辱人格的;
15.在处理期间继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
16.一年里记过二次(含二次)以上的;
17.其他违纪违规性质严重造成损失的;
1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事件处理过程及意见:
签字/日期
项目负责人意见: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