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保利(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1、通过对各级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担当职务工作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努力程度及工作绩效进行分析,做出客观评价,把握各级人员工作执行和适应情况,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各级人员工作的方向;2、保障公司有效运作;3、给予各级人员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以及公正合理的待遇,以促进组织管理的公正和民主,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条考核用途人员考核的评定结果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合理调整和配置人员;2、职务升降;3、提薪、奖励;4、教育培训、自我开发、职业生涯。第三条考核原则1、以绩效为导向原则;2、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4、多角度考核原则。第二章考核对象与考核周期第四条考核对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除下列员工以外的保利物业全体员工:1、实习期员工;2、岗位承包人员;3、其他临聘人员。第五条考核机构1、为切实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品质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组成,考核小组职责是:(1)负责制定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2)负责组织各物业服务中心《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及考核工作。(3)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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