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部门巡查规程
1.0目的
规范管理处各部门的巡查工作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维护小区安全秩序,保障业户正常的居家生活。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各部门的巡查工作。
3.0工作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各部门的巡查制度的审核、落实,巡查工作的抽查、监督。
3.2各部门负责巡查制度的制订和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3.3管理处主任、管理员、机电班长、安全管理主管/班长和安管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的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4.0工作程序
4.1管理处每周组织一次全面自查,参加人员应包括主任及各部门主管并将检查结果作记录。
4.2管理处主任每天对各工作岗位检查一次,每周夜间巡岗不少于一次。
4.3客服部管理员每天对小区全面巡查不少于一次。
4.4机电班长每二天对小区全面巡查一次。
4.5安全管理主管每日对各工作岗位的巡查不少于四次,对管理辖区每日不少于两次的巡查。夜间巡查每月不少于六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4.6安全管理班长每小时对岗位巡查不少于一次。每班对管理辖区巡查不少于两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4.7交接班时,交接班长到各岗位巡查一遍,检查各岗位运行情况是否正常,交接是否清楚。
5.0巡查的内容
5.1全面巡查所管小区内的安全隐患、消防违章、装修违章、清洁卫生、公共设施设备是否完全,检查各岗位运行状况和员工工作状态。
5.2利用巡查机会与业户进行沟通。
6.0巡查值班岗位要领
6.1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和工作程序执勤;值班人员精神状况是否良好;值班人员对业户的服务是否合格;检查值班岗位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6.2岗位运行状况:各种记录填写是否详细、周全、及时;岗位设备(如对讲机、灭火器等)是否正常;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7.0辖区检查要领
7.1楼层巡查
7.1.1巡楼人员乘电梯到天台,从天台走楼梯逐层巡查到地下室从上至下认真仔细地巡视一遍。
7.1.2楼层巡查时,应采取“望、闻、听、问、切”。“望”眼睛多看多观察有无异常情况;“闻”鼻子多闻多嗅有无异常气味;“听”耳朵多听有无异常响动;“问”对可疑人员进入小区多问多盘查;“切”对所发现的问题或情况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独自处理的及时汇报给部门领导。
7.2消防巡查
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隐患。巡逻时要仔细检查房屋本体、公共设施和消防、防盗设施是否完好无损,若有损坏或异常情况要及时记录在案。情况严重的要立即报告管理处有关领导处理,并填写值班记录。
7.3车库巡查
7.3.1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严禁乱停乱放。若发现行车通道、消防道及非停车位有车辆停放,及时填写违规记录并通知相关车主将车辆停放好。
7.3.2检查车况,发现有未关锁门、窗和漏水、漏油漏气等情况及时报告向上级领导处理,并填写好相应记录。
7.4装修巡查
7.4.1检查施工人员有无出入证,证件是否相符合,有无过期。对已过期的出入证应当场予以没收处理,报有关部门并填写记录。
7.4.2检查施工现场中有无按规定配备灭火器,装修施工过程中有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许可证》中所规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应及时勒令停工,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7.4.3装修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检查操作人员有无上岗证,相关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禁止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现场生火做饭。
7.4.4装修垃圾必须有袋装,并按指定的线路堆放在指定的位置。禁止装修施工单位在清运垃圾车进场前把垃圾搬出户外。
7.5巡逻时重点注意事项
7.5.1管理处、监控中心、设备房、仓库、电梯等设备为巡逻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该要害部门应予以制止。
7.5.2每班次至少对要害部门巡查2次,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加大巡逻力度,发现有异常时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随时与管理处保持联系。
7.5.3巡逻到有危险标识的要害部门时,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碰到陌生人时应提高警惕同时注意安全防范。
7.6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要领
7.6.1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应详细填写记录。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解决;不能及时处理的,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
7.6.2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7.6.3客户服务部每天必须对巡查记录进行审查,并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