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物业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1目的与原则

1.1目的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促进和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以科学量化的绩效指标对各岗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进行考评,从而营造积极主动、开拓进取的工作氛围,并为天骄人力资源体系内调动、奖励及培训工作提供有效的依据。

1.2原则

1.2.1结果为导向的原则——人力资源体系工作目标;

1.2.2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体现实施过程中的充分沟通;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天骄人力资源体系内所有岗位。

3职责

3.1总经理助理职责

3.1.1是推行天骄人力资源体系绩效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

3.1.2指导制定天骄人力资源年度绩效指标和目标,并对绩效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随时进行反馈与指导;

3.1.3对人力资源部经理进行季度、年度绩效考核,同时审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的考核意见;

3.1.4每季度首月的20个工作日内,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绩效面谈,反馈对其上一季度工作绩效考核的结果,并指出其需改进的事项等。

3.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责

3.2.1是推行所分管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3.2.2与总经理协商制定公司和各部门/物管处年度、季度绩效指标和目标;

3.2.3指导直接下属制定年度、季度绩效指标和目标,并对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随时进行反馈与指导,审批直接下级工作计划;

3.2.4每季度首月20个工作日,对分管部门上季度绩效进行考核,并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绩效面谈,反馈对其绩效的评价及需改进事项。

3.3人力资源部职责

3.3.1是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和推行的主管部门;

3.3.2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并监控绩效体系整体运行情况;

3.3.3负责公司年度战略目标的分解以及各单位年度绩效指标的制定等事宜;

3.3.4负责汇总各绩效指标的数据,组织对各部门/各物管处负责人的季度和年度绩效考评;

3.3.5在绩效考核过程中,接受员工的考核申诉,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反馈处理结果等。

3.3.6负责计算汇总各单位负责人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并换算出绩效工资等。

4考核方式分类及考核得分计算公式

4.1考核方式分类

4.1.1采用行为考核的岗位:

4.1.1.1范围为:驾驶员、吧员、门童、销售询导员、前台文员、保安员、绿化工、车管员、保洁员、农贸守夜员、小康楼值班员等。

4.1.1.2考核内容为:依据《BI手册》、《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服务品质考核评分标准》以及各部门/物管处相关管理规定。

4.1.2操作细则

4.1.3年度绩效得分计算公式

4.2.1采用绩效考核的岗位

4.12.1范围为:采用行为考核以外的所有岗位。(内勤兼出纳、物业助理/管家、维修工、收银员、各部门领班、协管部内勤、前台接待)

4.2.2考核内容为:分为两个部分:业绩指标、行为指标,其中:业绩指标又分为绩效指标,其中业绩指标(占60%),行为指标占40%。

5操作细则

5.1采用行为考核的岗位,

5.1.1考核权为各部门/物管处,考核周期为月,考核以检查为主,考核结果直接反映在当月考勤表中,由人力资源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5.1.2该部分岗位的绩效考核采取扣分的形式,总分100分。考核依据以《BI手册》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为准,如有在各制度中明确罚款金额的以各项制度中为准;

扣分举例:

违反黄线标准,罚款50—100元,扣10分/项

违反各项制度,罚款10—20元,扣2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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