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物业公司员工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管理,落实岗位责任,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管理处岗位职责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小组

成立以管理处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绩效考核小组,对管理处除经理以外的全体员工进行考核,管理处经理由公司领导根据管理处业绩及学院方的考评意见进行综合考评。

(二)考评办法

1、日常考评由考评小组进行,负责日常考评的人员每天必须到各岗位巡查,检查督导各岗位工作,并依据本考核办法填写《员工考核情况登记表》,并将每月考核的情况报公司行政部汇总,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2、月考评由考核组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的考评结果。

(三)各岗位人员工资基数的1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

(四)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1、月考核分低于50分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2、月考核分高于50分低于60分的扣发当月50%的绩效工资。

3、月考核分高于60分不足100分的按绩效工资的百分比领取绩效工资。

4、月考核分高于100分的按绩效工资全额领取。

(五)扣分条款

1、在上班、开会、集体活动中迟到、早退及违反会场纪律的,每次扣1-5分。

2、工作时间着装不规范(脏、破)、不使用文明用语,每次扣1-5分。

3、办公场地及岗位脏乱差、物品摆放不规范,每次扣1-5分。

4、服务质量不合格,又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5分。

5、在工作时间违规使用手机,影响他人工作、学习者,每次扣1-5分。

6、为按要求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5分。

7、为按要求完善当日工作记录的,每次扣1-5分。

8、工作现场或工作途中发现地上有垃圾未及时清除的,每次扣1-5分。

9、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未及时报修的,每次扣1-5分。

10、工作质量未到达服务质量标准的,引起投诉的,每次扣5分。

11、违反用水用电规定造成水电浪费者,每次扣5分。

12、发现学生发生纠纷未及时劝阻制止的,每次扣1-5分。

13、违反安全作业手册规定,每次扣1-5分。

(六)奖励条款

1、提合理化建议,经实践证明并产生效益者,每次奖励1-5分。

2、服务质量优,在抢险救灾、应急处理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学院师生反映良好者,每次奖励1-5分。

3、工作得到上级表扬、表彰者,每次奖励1-5分。

4、在义务劳动、捐款捐物等工艺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每次奖励1-5分。

5、及时制止学生打架或纠纷的,每次奖励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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