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金鹰物业管理公司计划目标得以实现,经董事会与目标责任人(总经理)共同商讨,已确定金鹰物业管理公司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并由目标责任人代表金鹰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确认。
1.0责任目标
1.1管理目标
1.1.1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注:“重大安全事故”是指:
a)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员工死亡事故;
b)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公司重要财产报废、损毁事故;
c)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火灾事故;
d)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水浸事故;
e)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恶性治安事件。
1.1.2所辖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完好率达98%以上。
1.1.3员工上岗培训合格率100%。
1.1.4员工对企业的满意率达85%以上。
1.1.5其他各项指标在年月日前达到《全国城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考评标准》中示范大厦的各项管理指标。
1.2服务目标
1.2.1住户对管理服务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
1.2.2员工对饭堂服务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
1.3经营目标
1.3.1全年各项开支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1.3.2全年实现经营利润万元。
2.0为保证上述责任目标的实现,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责任人(总经理)的权力如下:
2.1人事管理权
2.1.1对物业管理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下各级员工的组阁权、奖罚权、任免权、解聘权。
2.1.2对物业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总工、财务部经理的任免、调配、解聘、奖罚的建议权。
2.1.3编制范围内员工招聘录用决定权。
2.1.4工薪标准范围内的调薪决定权。
2.2财务管理权。日常经营管理资金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决定权、借款审批权、费用报销审批权。
2.3管理决策权
2.3.1主持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2.3.2组织实施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2.3.3主持召开物业管理公司的各类工作会议。
2.3.4审批各类经济合同。
2.4申请支持权
2.4.1依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展情况申请专项经营管理资金和其它资金支持。
2.4.2申请修改物业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定编。
2.4.3申请业务支持。
3.0责任人的义务
3.1接受董事会的统一领导。
3.2向董事会作工作汇报。
3.3确保责任目标的逐步实现。
3.4自觉接受董事会监控、考评、检查。
3.5每月5号前按时上报财务报表和其它工作报表。
3.6每月5号前组织目标评估,进度、质量考评和员工绩效考评。
3.7积极配合董事会完成其它专项工作。
3.8保证公司各个标准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
3.9保证公司操作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
3.10保证员工的生活、工作秩序。
3.11保证员工的整体操作技能和工作质量。
3.12为公司培养人才。
3.13向董事会交纳风险抵押金。
4.0董事会的权力
4.1有对公司运作状况(工作进度、标准、质量、成本等指标)抽查、检查、监督的权力。
4.2有对目标责任人、副总经理、总工、财务部经理的任免权、解聘权、调配权。
4.3有要求责任人出示、收集、解释各类数据、报表、原始凭据、记录的权力。
4.4有对公司财务运作状况的审计权、监控权。
4.5有对目标责任人的绩效考评权、奖罚权。
4.6专项事件的调查权。
5.0董事会的义务
5.1及时提供合适的业务支持。
5.2提供信息支持。
5.3提供资金支持。
6.0目标考评
6.1董事会定期(不定期)监控、审计、检查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的运作、成本和其它财务工作。检查标准、办法依据行业法规和公司的财务规定。
6.2董事会负责目标责任人的绩效考评。考评标准办法依据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7.0目标奖罚
7.1公司责任人(总经理)必须依照双方确认的工作计划完成本责任书所列的各项目标。
7.2如果工作目标完成,则公司可按董事会的奖金分配方案对员工发放奖金,其中目标责任人可提取公司经营利润的%作为个人奖金。
7.3如果本责任书所列三类目标不能全部完成,则每不能完成其中一项指标,扣减项目责任人的25%目标奖金,直至扣除全部奖金,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7.4若发生不可抗力而致使责任目标无法完成,则本目标责任书失效,遗留问题由董事会与目标责任人共同处理。
8.0本目标管理责任书壹式肆份,董事会存档两份,目标责任人一份,物业管理公司存档一份。
9.0未尽事宜,由目标责任人同董事会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效力。
10.0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1.0本责任书解释权在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