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企业内部运作和服务品质、质量管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西安诚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对发现的所有不合格品(服务)以及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不合格的管理和控制。
3管理职责
3.1库管员负责对进货及仓库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作出标识、隔离、记录。
3.2品质管理部对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评价和记录,并批准对小量物品的处理方法。
3.3总经理批准对批量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3.4品质管理部负责不合格服务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结果,有效处理业户的意见。
3.5责任部门负责纠正不合格服务。
4程序和要求
4.1新购不合格品的控制
对于所有采购回来的不合格品,采购人员应立即采取退货或更换措施,并记录不合格情况。
4.2仓库中不合格品德控制
4.2.1库管员每月月底检查所有被保管的物品,对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
4.2.2库管员对不合格品做好“不合格’标识,并与合格品隔离,放置在专门的储存区域内进行保管。
4.2.3对零星的不合格品,由质量管理员在征求相关专业人员意见后,做出处理意见,记录在《不合格品评审记录表》中,处理办法有:降级使用或报废。
4.3使用、安装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德控制
4.3.1安装、使用人员在使用、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记录注明不合格原因,并立即停止使用和安装,立即返回并更换合格品,并按照本标准4.2.2执行。
4.3.2对于安装后达不到要求的物品,安装人员应立即进行处理,必要时进行返修或返工,直到满足业户的要求。
4.4不合格服务及其他不合格项目的控制
4.4.1不合格类别
a)在日常服务过程中,任何人提出的不合格。
b)业户意见反映和投诉。
c)违法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体系的事项。
d)发生重大环境影响事故,意外事件。
e)方案或计划未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