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保证环境卫生清洁,规范管理外委保洁公司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2.0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
3.0职责
3.1质量技术部负责对各项目的保洁工作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2经营部负责外委保洁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及合同期满续签或解除的审核工作。
3.3项目总经理负责本项目外委保洁服务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对保洁工作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4客服部是保洁管理工作的主责部门,客服部负责清洁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外委保洁公司各项工作并做出评价。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质量技术部对项目保洁工作管理过程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服务质量巡查记录表》中。
4.2经营部按照公司招标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需求,对保洁外委公司进行招投标,选定外委保洁公司并签定合同。
4.3项目总经理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保洁管理工作,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服务质量巡检记录表》中。
4.4供方进场后,应提供《现场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统计表》。如有人员变化,应事先征得项目分公司同意。供方应在每月25日前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统计表》进行更新并上报各分公司客服部,客服部应督促实施并进行检查。
4.5保洁供方应在每月25日前上报《外委公司培训计划表》报客服部。客服部应对培训计划进行审核,并将突发事件处理、公司规章制度等内容纳入保洁公司培训范畴。培训时须在《培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4.6客服部经理或内务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亲自对保洁公司员工进行培训。
4.7客服部是保洁工作的主责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标准进行巡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环境检查记录表》中。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保洁人员出勤情况,保洁人员行为规范和仪容仪表,保洁培训执行情况,现场清洁状况。
4.8客服部按本专业巡视要求进行巡视,但至少每天巡视一次清洁状况,并将巡查结果填写在《环境检查记录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外委供方予以整改并发出《违约通知单》,轻微不合格项可进行警告,严重不合格可按合同约定处以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9每月根据清洁检查情况,对外委单位进行月度评估并填写《外委管理月评估报告》,于每月25日前经项目总经理审批后报质量技术部。经审核后的《外委管理月评估报告》应向外委单位负责人提交一份并进行签收,以达到监控警示的目的。
4.10保洁办公室、宿舍须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4.11涉及保洁管理工作的质量记录均由客服部负责整理归档。
5.0质量记录
《环境检查记录表》
《现场工作人员的基本概况统计表》
《外委公司培训计划表》
《违约通知单》
《外委管理月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