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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应返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深府规〔2020〕8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于2020年10月22日经市政府同意,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深府〔2010〕121号)同时废止。新规规定,业主转让物业时,其名下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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