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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释义》(28)

第二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释义]本条是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验收的规定。 物业接管验收,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物业时,进行以物业的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同时接受图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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