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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在小区游泳池内溺亡 物业公司被判赔偿

7岁幼童小区游泳池内溺亡,法院一审宣判家长和物业公司各担责七、三成。近日,江南区法院经开区法庭审结的这起案件,给粗心的家长提了个醒:孩子的玩心重,家长监管不可掉以轻心。 7岁幼童溺亡小区游泳池 黄先生家住江南区某小区,去年5月的一天晚上7点半,天已渐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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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掉入通风井摔伤颅脑 物业公司被判赔偿

幼童在小区里玩耍时,不慎爬上了通风井盖。谁知,井盖破损,幼童就这样摔入了井里,造成了颅脑损伤。家人将物业公司、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近日,该案经过包河区法院一审,合肥市中院二审,最终判定物业公司只承担三成民事责任,而家人因为看护不利,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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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在小区内玩耍致伤物业公司被判赔偿

原告龚某(8岁)和被告许某(7岁)一起在所居住小区内公共广场的一个景观花盆边互推花盆玩耍时,花盆被许某推动后从与花基的接合处断裂开,花盆倒下并将龚某的右手指砸伤。龚某先后两次入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其右手所受损伤符合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时,龚某和许某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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