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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能以未和物业签合同为由拒缴物业费

镇海法院审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小区居民李某以“自己没跟物业公司签合同”为由,拒缴物业服务费未获支持,法院判令李某缴纳物业费300余元。 李某居住在一个老小区,小区由镇海招宝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这家物业公司接手了镇海城区不少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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