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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过了追讨期,服务存在瑕疵,法院依然判业主败诉

不想当被告,有意忽视一审,孰不知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部分的认定对于整个案件的审理至关重要,一审中未能举证的证据在二审中提出,不被对方质证,超过举证期限,从而失去证据效力,导致“哑巴吃黄连”的结果。 “明明是自己在理,法院却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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