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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应门夹伤路人 物业公司被判承担责任

嘉定区法院审结一起因小区感应门伤人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法院判令物业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向伤者赔偿各项损失3.7万余元。 2015年2月3日早晨,徐先生驾驶摩托车前往嘉定区某小区看望妹妹。上午10点左右,徐先生动身离开。然而就在他驾驶摩托车从小区出入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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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应门夹伤路人 物业公司被判承担责任

近日,嘉定区法院审结一起因小区感应门伤人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法院判令物业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向伤者赔偿各项损失3.7万余元。 2015年2月3日早晨,徐先生驾驶摩托车前往嘉定区某小区看望妹妹。上午10点左右,徐先生动身离开。然而就在他驾驶摩托车从小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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