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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室内温度仅7℃ 物业公司被判扣减供暖费

近日,区人民法院红星法庭审结一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因天华园业主刘某拖欠北京某物业公司2003年度至2005年度的供暖费而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认定,因原告物业公司供暖服务存有瑕疵,在酌情扣减部分供暖费用后判令被告给付暖费用11500元。 原告北京某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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