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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车辆被盗物业公司赔偿 金乡法院判决一起物业管理纠纷案

物业公司疏忽,晚上未安排保安巡逻,一夜之间小区内三辆电动车被盗,为此,三名业主将物业公司告到法院索赔。6月16日,金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决被告金乡某物业管理公司赔偿业主李某电动自行车款1600元;赔偿业主王某电动自行车款1580元;赔偿业主孙某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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