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邻里纠纷,物业应会避责

发布于 2018-03-23 00:00:00

物业公司要学会规避责任物业管理难做!很多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包治百病,认为交了管理费就任何事情都可以交给物业公司来做,大至汽车被盗,小到水浸地板、高空抛物、放任宠物在公共场合随地大小便、各种噪音扰民等,解决不了就是服务不好,动辄就以不交物业管理费用相威胁。不论谁的责任,出了事故,有理无理,都向物业公司索赔。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物业公司要学会规避责任!物业公司要学会规避责任!物业公司要学会规避责任!规避责任并不是要不负责任,只是不应该由我们来承担的,我们坚决不能承担。案例我小区某楼508往408室内面盆上方漏水,导致408经常不明跳闸。经物业初步排查跳闸情况,并同408业主自已联系的电路维修3个师傅排查、检修了三天才找到了跳闸原因,原来是508长期漏水导致408线路被烧坏。经线路修复后,408要求508业主做出相应的赔偿责任。经物业协调,最终双方圆满解决。案评像这种涉及业主间的漏水问题,物业出面调解业主之间的纠纷,属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的事项,并非管理处的法定或约定责任。物业公司只能居间协助解决,不应承担相邻损害责任。在此漏水案例中,物业在其中充当的角色,不能太过于“热情”,更不能由物业公司来判断跳闸原因,以防导致业主把责任推到物业身上。此案中物业从中充分起到了良好的协调,沟通作用,问题得到了较快较好解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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