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为督交物业费按业主信誉规定买电量

发布于 2014-06-04 09:42:00

由物业公司认定,信誉好的居民才有资格一次买300度电,信誉一般的一次只能买200度电,信誉差点的一次只能买100度电。连日来,不断有瑞祥花园小区居民对这种做法表示不满:“天这么冷,空调耗电量大,200度电时间不长就用完了,物业公司这么做太折腾人。”接到居民反映后,记者昨天上午赶到位于郑州市索凌路上的瑞祥花园小区。该小区10号楼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告诉记者,该小区用电是先买后用,上周五他到物业上买电,考虑到现在天冷用电量大,他想多买些,哪知物业上说,他不能多买,一次最多只可买200度电。他很纳闷,就问“这是谁的规定”。可物业上振振有词:“这是电力部门的规定。”该小区的另外几名业主也证实了10号楼这位业主的说法。“我用电交钱,物业公司怎么有权规定我一次只能买多少度电?”“物业公司就是为了督促居民交物业费,才让我们一次次往物业上跑,这不是折腾人吗?”有几位业主不满地说。郑州瑞华物业公司负责瑞祥花园小区的物业管理,该公司一位刘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居民的信誉规定其购电量,这也是物业公司的无奈之举,“因为有的业主不交物业费,又联系不上人,我们只能在其购电时,督促其交物业费,如果一次让他购了2000度电,他一年都不和物业上的人照面,那物业费何时才能收上来?”郑州市电业局政工部的袁先生表示,郑州市电力部门从来没有规定过居民一次只能买多少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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