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到楼下业主状告物业公司败诉衡阳的张强这向很是郁闷,楼上住户家漏水,楼下自家被淹,为了索赔,他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然而法院却判物业公司不担责。
今年5月的一天,张强突然发现家中多处积水,导致地板、柜子、墙面损坏严重。事后才知道,原来是楼上住户刘生家卫生间洗漱盆管子脱落导致漏水的。
起初,张强找刘生商量赔偿一事,可对方表示,虽然是自家的管线漏水,但水管的维护管理归物业公司,他应该去找物业要求赔偿。
随后,张强找到物业公司,得到的答复是,依据相关规定,漏水部位属于刘生家房屋自用设备和设施,不属物业公司维护管理范围。
另外,物业公司还认为,公司接到通知后派人及时协助处理维修,已尽到相应的义务,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找谁都说自己没责任,今年10月,张强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自己各项损失3.5万元。
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张强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案中发生脱落漏水的排水管属于刘生家自用设施(专有部分),不属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分),张强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那么,张强的损失谁来赔?有律师建议他起诉楼上的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