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起卸货及物品出入管理规程
1.目的
保持起卸货正常秩序,确保商户正常起卸物和纺织城的正常营业。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珠江国际纺织城商户起卸货管理。
3.职责
3.1秩序维护部负责起卸货区秩序的维护、指定上下货路线、查验证件、手推车使用管理、货梯的开启等工作。
3.2工程维保部负责货梯的维修及电梯紧急情况时的预案启动·。
3.3综合服务部负责开具客户物品出入手续的办理以及起卸区卫生的清理。
4.工作规程
4.1起卸货管理
4.1.1本起卸货区不准载重超过吨、长度超过米、高超过米的车辆驶入。所有起卸货车辆必须服从现场秩序维护管理员的指挥,并按指定位置停放,以免影响交通,当货区内装卸车辆已满额,现场秩序维护管理员应及时疏通,保证正常运作。
4.1.2起卸货时,车辆司机不得离开车辆,起卸货完毕后即驶离起卸货区;起卸货车位只供上落货物用,非起卸货车辆不得停泊。
4.1.3现场秩序维护管理员负责控制起卸货区秩序,以防阻塞货台通道;如车辆发生意外或损毁公共设施,应及时处理。
4.1.4送货人员应将货物送到送货处,不得在其他出入口进入或在起卸货区域存放货物,液体货物应封闭运送。
4.1.5顾客、非送货车辆、人员禁止使用货梯。
4.1.6起卸区禁止任何人员在货梯口或货梯内吸烟。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商户所有送抵、送离纺织城的商品或货品应集中于起卸货区处理,并利用货物电梯运送。商户接收及运送各类大件货物须于每日时以前或时以后,并按物业公司指定路线搬运。
4.2.2如租户需要预约使用货物电梯,请预先24小时与物业公司联系办理,列明使用日期及时间、租户名称等。各租户或其供应商、承包商得到物业公司许可后方会获准于所预定时间使用货物电梯。在没有预约的情况,将按照先到先使用的原则安排使用货物电梯。
4.2.3所有商户大件货物进入商场,须提前与物业公司综合服务部联系,由综合服务部为其开具相应的进入手续,并及时通知秩序维护部。商户应安排人员负责在起卸区接收。
4.2.4秩序维护部现场秩序维护管理员在商户进入货物时,要认真查验证件,做到物证相符方可放行,防止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4.2.5现场秩序维护管理员应要求客户在组织货物装卸过程中,设有专人负责看管,防止货物丢失。
4.2.6租户在搬运家具/货物过程中,必须使用胶轮手推车运载。由于运输物品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或对地面造成污染,租户须将损坏部分恢复原样或委托专业公司施工,租户承担全部施工费用。
4.2.7租户及其下属员工不得利用载客电梯运送大件货物、食物器皿或危险品等货物。
4.2.8所有商铺不得在营业时间内理货,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占用主通道运货。
4.2.9商铺如需运出货品,须经该商铺盖章、签署、复核,并出示综合服务部签发的《物品出门证》,交由现场秩序维护管理员查验,并做到物证相符后方可放行,《物品出门证》交秩序维护部存档;若未能事前申请或不能出示相关证明,现场秩序维护管理员有权阻止货物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