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方案
本方案属基本范围,有关人员要根据火灾发生的楼层、方位、被染物质的属性、灭气状况、起火时间及人员的分布情况,灵活掌握,机动处理。
一旦发生火灾,必须做到:报警准确、通讯畅通、灭火方案无误、实施迅捷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报警程序:值班人员发现火警报告后,立即通报相关方位的固定哨位和巡逻哨位的保卫人员迅速赶往报警楼层或火险地,查证报警原由。同时报告保安主管和管理处项目经理。查证人员在确认火灾后要就地采取灭火措施。
利用就地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与该片区管理人员一起组织扑救。
值班人员根据火灾情况,紧急传呼有关领导,报告灾情。必要时立即向“119”报警,并记录报警时间。
灭火指挥系统各主要指挥员到位后,以总指挥为核心组成救火指挥部,并根据火情迅速制定救火方案,调配人员,组织实施。
在灭火自救期间,总指挥有绝对的指挥权。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像消防队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队长组织灭火。
火灾扑灭以后必须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基本查清火灾原因后,方可清理火灾现场。在此期间,义务消防队员必须保护好现场;工程维修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各级指挥员的职责:
总指挥的职责:
向中控室值班人员、保安主管及有关人员查询起火的具体方位、燃烧物质、人员分布及疏散情况,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灭火人员的到位情况。
根据失火方位、火势大小,通知起火区域有关的人员紧急疏散。
命令各级指挥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各就各位,若有指挥员缺岗,紧急任命临时负责人,代行其职。
掌握火场扑救情况,命令火场灭火指挥员:采取或改变扑救方式;决定灭火人员放弃抢救,撤离现场。
掌握火场抢救情况,命令抢救指挥员:采取有效措施指挥人员疏散、救伤员和抢救物资;运送消防器材;维护外观秩序,引导消防车到位。
掌握消防相关系统运行情况,根据火场灭火需要,命令有关部门:确保应急供电;确保消防供水;确保通讯联络畅通;确保消防电梯正常运行。
协助公安机关查明火灾原因,处理火灾后的有关事宜。
副总指挥的职责:
总指挥不在场时,履行总指挥的职责。
配合协同总指挥分析火场情况,制定救火方案,根据总指挥的意见下达命令。
火场灭火指挥员的职责:
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带领义务消防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
确切判断燃烧物的性质,决定和指挥义务消防员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
迅速向总指挥报告火场情况。
向总指挥建议采取和改变某种扑救方式。
向总指挥请求增援。
向总指挥建议放弃抢救,义务消防队人员撤离现场。
火场抢救指挥员的职责:
指挥抢救组火速赶赴现场,本着先救人后就物的原则,救护伤员,抢救物资。
指挥人员安全疏散。
指挥运输组救护伤员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
指挥运送火场急需灭火用品。
指挥看护组看护好贵重物品。
指挥保卫人员维护好管理区与外围秩序,保障外围消防通道畅通,防止不法分子趁机盗窃、破坏,严禁非救火人员进入和靠近项目。
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等候消防车。
消防相关系统指挥员的职责:
立即组织设备运行人员及设备抢修人员各就各位,保护好机房。
指挥变(配)电室人员确保应急供电,切断非消防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