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和扬物业公司治安管理制度保安员管理规定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一.目的

通过制定保安员作息、纪律的管理规定,确保保安员自身素质的提高,自觉维护保安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保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保安队员负责本岗位的保安、消防工作及辖区内正常秩序维护。

2.保安班长负责本班工作安排、检查监督、异常情况的报告与处理。

3.保安主管负责保安和辖区治安工作的管理。

4.消防主管负责物业的消防工作管理。

四.工作制度

1.内务制度

(1)保持休息室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2)帽子、腰带、口杯、水桶等物均按指定的位置摆放,保持内务的统一。

(3)室内严禁放有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品。

(4)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以免影响其他队员休息。

2.作息规定

(1)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提前15分钟进行交接班。值班时间如有变动,以当班班长指示为准。

(2)按时上下班、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时间在4小时以内向主管请示,4小时以上必须向管理公司领导请示。

(4)休息(假)期间,如发生紧急情况,一经召唤必须立即返保安队,听候调遣。

3.纪律

(1)爱业敬业,服从指挥;遵纪守法,严于律已;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勇敢无畏。

(2)按《保安员仪容仪表管理规定》着装上岗。

(3)坚守岗位,提高警惕。

(4)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各项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5)认真参加军体培训及消防演练工作。

(6)严格按《交接班制度》执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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