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与范围
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意识,规范、指导、协调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考核、资格认定的活动,确保各岗位人员的能力能够胜任工作要求,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对管理体系的正式评价,也适用于对其中某一个管理体系的评审,包括识别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以及对方针和目标指标的评价。
2引用文件
Q/PM0501-2006《管理手册》
3术语和定义
3.1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0、GB/T24001-2004、GB/T28001-2001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3.2“三级教育”:是指新员工在入职后正式上岗前,应接受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门或管理处(子公司)、班组(岗位)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知识教育,并对教育效果进行考核评估的综合培训形式。
3.3岗位职责标准:描述岗位职责、任职与能力要求、职业发展规划的文件。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
4.1.1负责本程序的制定和修订。
4.1.2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相应的人事管理权限实施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
a)拟定公司、管理处、子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编写招聘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级人员的聘用、调配、选拔和储备活动;
b)组织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岗位分析,确定岗位任职条件、职责和工作标准,编制岗位职责标准,建立完善的岗位工作标准体系;
c)建立公司/中心的绩效考核体系,组织管理绩效考核活动,分析反馈考核结果;
d)负责劳动人事档案和员工行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4.1.3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相应的人事管理权限实施人员培训的管理工作
a)组织制订实施培训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
b)组织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公司培训大纲,组织制订实施各级培训计划,协助、指导、监督、考核各部门/单位培训计划的实施与培训效果的评价工作;
c)负责相应培训档案的建立和归口管理。
4.1.4公司人力资源部实施公司级培训,负责:
a)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培训;
b)新员工的入职培训;
c)员工礼仪礼貌首次规范培训;
d)专业技术岗位的培训、定级、考核和资格管理及公司外送培训的管理工作;
e)负责外请培训教师和培训经费的管理、使用。
4.2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员工管理,负责:
a)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编制本单位主管以下员工的岗位工作基本要求;
b)确定培训需求,组织编制部门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报告培训效果;
c)员工意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绩效评价考核;
d)负责组织本单位新入职员工的现场消防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
e)建立本单位内部的培训档案,保存培训记录。
5工作程序
5.1人员需求分析与岗位设置
5.1.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集团工作的要求、客户要求,组织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进行人力资源需求分析。
5.1.2根据公司和在管/承接物业的类型、规模以及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分析,确定岗位设置和定岗定员要求,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5.2岗位分析与能力的确定
5.2.1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进行岗位工作分析,制订工作说明书范本,指导岗位分析与岗位工作标准的编制工作。
5.2.2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按要求对本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岗位进行分析,编制相应的工作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能力要求。
5.2.3确定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能力要求时,应从相应岗位所需的教育背景,接受专业培训的经历,工作经历或经验,应具备的技能等方面考虑。
5.2.4各级负责人负责批准分管范围内的岗位工作说明书,人力资源部汇编成册,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公司选择、招聘、安排人员的主要根据。
5.3人员的聘用与调配
5.3.1按照公司人事工作手册的相关要求实施。
5.3.2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提出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5.3.3人力资源部按各单位的需求,制订招聘计划,报主管领导直至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3.4被聘用人员的能力应符合《岗位职责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条件的按培训标准进行强化培训。
5.3.5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或兼职管理部门)应建立所管辖范围内人员的人事档案和行为档案。
5.4员工岗位能力培训
5.4.1人力资源部按照《培训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各级培训活动。
5.4.2基本培训流程:
能力评价à培训需求调查à确定培训需求à制订培训计划à提供培训à培训效果考核评估à改进
5.4.3培训需求调查和培训计划编制
5.4.3.1根据《岗位职责标准》的要求编制的《岗位培训标准》,作为公司人员培训需求确定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同时可广泛书面征求员工、班组、主管的培训需求意见,汇总归纳。
5.4.3.2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针对工作实际需要提出本单位培训申请,内容包括培训主题、教材编制、培训方式、受训人员名单、时间要求、有效性评价方式等。经本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核,于每年12月初报人力资源部。
5.4.3.3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根据临时工作需要所提出的超出年度计划的专项培训申请,经本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后报总经理批准。
5.4.4岗位能力培训的层次与内容
a)领导层:相关的政策、法规要求,现代企业管理方法,领导艺术和方法;
b)管理人员:相关的管理标准、管理知识、管理技能和方法;
c)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d)执行/操作人员:第三层次文件,岗位规范与作业规程(应知应会),记录的填写;技术等级培训和鉴定;
e)特种作业人员:国家规定的上岗资格培训;
f)所有员工:与人交往的技能;服务意识和礼仪礼貌;市场与顾客需求方面的知识;适用的工作标准及开展工作依据的文件要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基本知识;公司的方针和相关的目标、指标;应急处理异常情况的技能等。
5.4.5培训可根据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方式,分类分层进行,包括:
a)岗位职务培训:入职前与转岗培训;
b)岗位达标培训:岗位规范、应知应会;
c)能力发展培训:为工作调转,新的工作要求,新技术的采用,晋升等做准备等;
d)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e)特殊作业岗位培训: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达标培训。
5.5新员工岗前教育、培训与考核
5.5.1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到职一个月内完成新员工入职的公司级基础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简介和企业文化;
b)公司的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体系基础知识;
c)员工守则与礼仪规范;
d)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5.2用人单位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专项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签订《安全消防责任书》,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5.3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由用人单位组织介绍、学习岗位入职指南,到岗二周内,用人单位主管或技术负责人对新员工进行部门基础教育和岗位技能的培训,包括:
a)与本岗位有关的管理要求(程序文件、本部门工作手册等);
b)本岗位工作标准要求;
c)岗位工作/服务规范与作业规程;
d)所用设备、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e)应执行的文件和记录的要求;
f)安全、消防知识,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
5.5.4人力资源部/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对试用期满的员工进行书面基本知识/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上岗。考核评价结果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考核人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5.6在岗人员培训
5.6.1结合员工培训需求和行业要求,公司对在职员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管理层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应不低于48学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操作层员工每年接受培训时间应不低于36学时,由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组织实施。
5.6.2公司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各类人员的能力、表现和岗位职责标准要求,分析确定培训需求,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报人力资源部。
5.6.3每年12月份,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要求和培训需求分析,制订公司下年度的《年度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后后下达各单位。
5.6.3各单位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解落实制订本部门、管理处、子公司、班组的培训分计划,单位负责人批准,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5.6.4培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教材、培训师资、课程安排、资源需求、内部支持、考核方式等内容。
5.6.5培训方式可以是:
a)课堂或网络讲座:针对实际需求组织集中授课或收看录像资料;
b)岗位练兵(操练)和技能竞赛:干什么、学什么、练什么、比什么;
c)示范:现场演示,面对面、手把手传授;
d)指导“老师”传、帮、带;
e)外部培训或委托代培;
f)自学等其他形式。
5.6.6各单位按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归档保存。
5.6.7培训可采用培训记录表、培训签到表、训练日记、会议记录、合格证书等适宜的方式记录。
5.6.8培训后应填写《培训记录表》和/或相应的记录,记录培训人员、内容、时间、地点、评估考核成绩等信息,归档保存。培训记录可作为员工绩效评价、奖罚的依据。
5.6.9公司各单位的计划委外培训,应填写相应申请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5.6.10转岗人员培训
转岗人员的培训由转入部门负责提供,执行5.5.3条的要求。
5.6.11特殊工种人员培训与资格认可
5.6.11.1人力资源部按照国家有关物业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要求,组织物业管理岗位人员参加外部培训。
5.6.11.2公司人力资源部、各管理处、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必须收集保存员工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建议收集扫描件),编制《持证上岗人员一览表》,记录工种名称、证件编号、发证单位、发证时间及有效期等基本信息,并根据需要组织培训。《持证上岗人员一览表》应及时更新,保证有效。
5.6.11.3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气焊工、高压值班电工、维修电工、锅炉工、电梯操作工、电梯检修工、中控值班员、驾驶员、防治(消杀)人员、化验员、食堂工作人员等,需经国家认可的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国家认可的操作证/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对于考核不及格者转为其它岗位或根据合同规定辞退。
5.6.11.4管理体系内审员应由专业机构或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5.6.11.5特殊岗位人员外送培训,应填写相应表格,报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将培训合格证书副本送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5.6.12意识教育
5.6.12.1各级管理人员应通过公司愿景规划、企业文化的培育、质量会议和质量专题活动、宣传贯彻公司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体系文件,通过监督、检查、考核、总结、表彰等手段开展全方位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环保意识、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管理意识的综合培训教育,使员工充分意识到:
a)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重要性;
b)自己送从事的工作与公司发展的相关性;
c)本人的工作质量与实现公司方针、目标指标的密切关系,知晓应如何为实现目标、指标做出贡献;
d)执行管理标准与工作标准,按规定的要求开展管理和服务活动的重要性;
e)了解一旦违反标准规定的要求可能造成的后果;
f)了解持续改进对改善工作业绩有可能产生的效益。
5.6.12.2公司鼓励全体员工参与管理,为实现各项目标、指标做出贡献。
5.7培训有效性评价与绩效考评
5.7.1评价内容
a)接受培训者是否掌握了需用的知识和技能;
b)员工的工作业绩是否有所改善;
c)员工的行为是否因培训发生了变化;
d)这些变化是否有助于公司各类目标指标的实现;
5.7.2评价可通过培训提问、理论考核、操作考核、观察、面谈、问卷等适宜的方式进行。
5.7.3每年第四季度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专(兼)培训负责人及员工代表,召开年度培训工作会议,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
5.7.4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定期组织各单位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考核,填写相应的《绩效考核表》。平时也可随时对员工进行现场抽查,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及时暂停工作,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辞退。
5.7.5各单位应根据对员工培训效果的评价结果,识别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培训。根据员工对培训课程的效果评价,确定是否需要改进培训方法、重聘培训教师,以获得更好的效果。
5.7.6当培训效果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时,应进行仔细的原因分析,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5.8培训记录的管理
5.8.1员工个人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的成绩单、结业证、毕业证和技术等级证书由个人自行保管,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获证情况进行记录,留存证书复印件(建议留存扫描件)。
5.8.2员工教育培训档案是员工转正、定级、升岗、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必须严格进行管理。
5.8.3用人部门应建立并保存主管级以下人员的全套培训档案,人力资源部应建立主管级以上人员的培训档案,保存适当的培训记录。
5.8.4所有有关培训记录的管理均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6相关文件
6.1《记录控制程序》
6.2《岗位职责标准》
6.3《人事工作手册》
7记录表格
7.1《员工考评表》
7.2《培训计划表》
7.3《培训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