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物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温馨物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苏州市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安部、保洁部除外)的员工。

第二条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将全体员工的个人效益与公司效益有效结合,激励全体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第三条原则

薪酬作为分配的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能力、贡献、责任。

第五条总体水平.

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状况,并参考同区域、同行业决定工资水平。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六条公司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一)固定工资,即基本工资;

(二)附加工资,包括加班费、奖励等。第七条固定工资

(一)固定工资=基本工资(二)基本工资:基层员工:

客服部:

正式员工基本工资统一发放,按1700元/月,

办公室:

正式员工基本工资统一发放,按1700元/月

工程部

正式员工基本工资统一发放,按1800-2200元/月

部门主管:

根据各部门工作强度和技能的不同,部门主管的基本工资按2200-3000元/月统一发放项目经理:

根据各项目物业性质、建筑面积、工作强度、工作标准的不同,项目经理的基本工资按2500-3000元/月统一发放。

(三)补贴

1、话费补贴(公司统一转账到移动公司账户,不足者由员工自己话费中扣除)基层员工(客服部、办公室、工程部),正式员工100元/月部门主管,150元/月项目经理,300元/月

2、其他补贴(车贴、其他津贴等)①.餐费补贴

因公司有统一食堂,餐费补贴以充值的方式直接打入员工餐费卡中,每人每月充值150元,在当月的28号之前充值到账。

②.车贴(以油卡充值方式补贴,由本人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后视为有效)项目经理:每月500元。特批人员:因员工工作性质或工作内容的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做特批处理补

③.其他津贴等第八条浮动工资

(一)浮动工资即绩效工资。(二)绩效工资与每年度的考核结果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挂钩,体现员工在当前岗位和现有技能水平上通过自身努力为公司实现的价值。绩效工资按年度计算,于春节年前支付。基层员工:

客服部:年薪范围2.4万-3.2万办公室:年薪范围2.4万-3.0万工程部:年薪范围2.4万-5万部门主管:

根据各部门工作强度、工作内容、工作技能的不同,部门主管的年薪范围3.6万-8万项目经理:

根据各项目物业性质、规模、工作强度、工作标准的不同,项目经理的年薪范围最低为4.5万,上限暂不设立,根据业务水平、工作表现等综合考评确定(如有特殊重大贡献者,可在此基础上额外增加奖金)。第九条附加工资

附加工资主要包括加班费、奖励等。

第三章工资特区

第十条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第十一条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一)谈判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

(二)保密原则:为保障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三)限额原则: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十二条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

-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第十三条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

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一)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二)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第十四条聘任职称

确定等级工资采用的是聘任职称。参考受聘者条件,对于优异者可以破格聘任。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五条试用期工资标准

统一按照相应岗位等级工资中固定工资的80%发放(进百元取整,如:1440元,实发1500元)。

第十六条加班费(适用于普通员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不存在加班费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加班而且不能安排调休者,经直属领导签字确认,公司发放其加班费。每

算,计算基数为固定工资。加班费=加班天数*固定工资/30天

第十七条请、休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经公司批准请、休假者,根据请假天数在工资中进行相应的扣除。每月按照30个标准工作日计算,计算基数为固定工资。

(一)事、病假工资扣除额=请假天数*固定工资/30。(三)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为带薪假,全额发放。第十八条公司设立“年度先进评选”,奖励公司绩效表现优异的“先进工作者”、“先进部门”。具体办法参照《先进工作者、先进部门评选办法》。

第十一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方案根据当地物价指数、生活消费水平等每年修订一次,修订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

第二十条本方案由办公室人事组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对于本方案所未规定的事项,则按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实施。第二十二条如发生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做出修改,将以补充条款形式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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