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光物业统一配置工作制服管理规定

发布于 2022-04-14 00:00:00

物业管理公司是集团对外的一个窗口,它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公司的品牌效应。目前,公司已决定全部岗位工作人员统一配置工作制服,并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管理工作人员系列

第一条管理工作人员包括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主任、副主任、收款员、机电工、电梯工等工作岗位人员。

第二条管理工作人员每年由公司统一配置夏装二套,冬装二套,均归个人所有。

第三条工作制服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领用人使用满一年者不用负担费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离开公司者,领用人须负担60%;3个月以上至半年离开公司者,领用人要负担80%;3个月内离开公司者个人负担全部费用。以上负担费用,由财务部从当事人的岗位保证金或工资扣除。

二、绿化工、保洁工作人员系列

第四条绿化工、清洁工、厨工等每年由公司统一配置夏装二套,冬装二套,均归个人所有。

第五条本系列岗位工作人员工作制服费用负担责任按本规定第三条条款执行。

三、保安工作人员系列

第六条保安工作人员包括保安大队长、副大队长、保安队长、保安副队长、保安班长、副班长、保安员和监控员等。

第七条保安工作人员每年由公司统一配置夏装二套、冬装二套、警帽一顶、领带二条、武装带(腰带)一条。所有权不归属个人,离职时均须如数退还公司。

第八条本系列工作人员制服费用,全数由公司负责,使用人若遗失或损坏,均由个人向公司申请补发,费用自理。

四、其它

第九条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扩展,今后出现新的岗位,其工作制服管理的相关规定均参照本规定相近条款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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