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建植与养护服务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及工业物业区绿地建植与养护工作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所属单位绿地建植与养护服务业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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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11/T213-2003《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集团公司Q/SY1167-2009《矿区绿地建设规范》
集团公司Q/SY1168-2009《矿区绿地养护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庭院绿地
建筑物前后左右或被建筑物包围的场地内绿地,不含边远厂站、野外生产作业区。
3.2道路绿地
道路广场用地内的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
3.3边远厂站绿地
远离中心地区的厂站绿地。
3.4野外生产作业区绿地
离居民点较远的生产作业区绿地。
3.5绿地率
小区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小区总面积的比率。
3.6成活率
种植的植物成活数与种植植物总数的比率。
3.7保存率
指统计期内种植成活后到统计期末仍存在的树木数量与成活树木总量的比率。
4基本要求
4.1绿地建设达到类型齐全、景观优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与环境相互协调。
4.2绿地建设达到小区所在地省级绿色社区标准或国家绿色社区标准。
4.3绿地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4.4绿地内植物配置应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植物规格与密度协调,层次和色彩配比合理。
4.5行道树应整齐、美观,树木保持直立,无倾斜,观赏面朝向合理。
4.6无盖板的树坑内须种草,树坑平整,无垃圾;有盖板的,土不能裸露,树坑高度、规格要统一、规范。道旁种植的绿篱、灌木的基部土壤高度要低于道牙3-5cm。
4.7绿地范围内无违章建筑,绿地整洁率和设施完整率不低于95%。
4.8在生长季节内植物生长旺盛,草坪叶色浓绿,生机勃勃;园林树木枝叶健壮,枝多叶茂,叶色鲜艳;花卉适时开花,花多色艳。
4.9绿地内植物无非正常落叶,焦叶、卷叶、黄叶、叶面缺刻,有虫害排泄、分泌物的叶片不超过7%。
4.10病虫危害景观度在5%以下,其中蛀干害虫有虫株率应小于4%,黄叶、焦叶和吃花、吃树叶现象在5%以下;病虫害综合防效率不低于80%。
4.11乔木、灌木周围恶性寄生杂草发生率应小于1%,草坪内杂草率低于3%。
4.12在非生长季节内植物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内各种植物三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13植物成活率:新种本地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5%,外地树木成活率不低于85%,一年以上保活率不低于98%。
5绿地建设
5.1庭院绿地、居住绿地、道路绿地
5.1.1种植比例
绿地中植物种植应以乔木为主,乔灌木种植比例应控制在绿地面积的75%,其余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
5.1.2绿地率
新建居住区绿地应不小于30%,改造居住区绿地应不小于25%;新建庭院绿地应不小于40%,改造庭院绿地应不小于25%;道路绿地应不小于15%。
5.1.3植物配置
a)乡土树种种植比例应不小于85%。
b)应以乔木树种为主,乔、灌、花、草、藤并举,建立稳定的复层植物结构。
c)合理安排绿地内各类树种及比例,落叶乔灌木与常绿乔灌木相应搭配,速生树种与慢生长寿树种兼顾发展。
d)植物规格与密度协调,层次和色彩合理配置,植物栽植符合采光、通风、遮荫、景观视线等功能要求,植物随着季节更替呈现出具有观赏价值的色彩变化。
e)绿地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应以实现永久性绿化为建设标准,其覆土厚度应符合常绿和落叶乔木、灌木、草坪等不同植物生长对栽植土层厚度的要求。
5.1.4配套灌溉
a)灌溉管网系统中,地下主管管顶设置应在当地冻土层以下。
b)配套灌溉中节水灌溉区域应大于总绿地灌溉面积的70%,所有草坪灌溉应使用节水灌溉技术。
c)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完备。
5.2防护绿地、边远厂站绿地
5.2.1绿地种植比例
绿地中植物种植应以乔木为主,乔灌木种植比例应控制在绿地面积的80%以上。
5.2.2绿地率
建设边远厂站绿地应不小25%,改造边远厂站绿地应不小于20%;防护绿地应不小于95%。
5.2.3植物配置
a)乡土树种种植比例应不小于90%。
b)绿地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应以实现永久性绿化为建设标准,其覆土厚度应符合常绿和落叶乔木、灌木、草坪等不同植物生长对栽植土层厚度的要求。
5.2.4配套灌溉
a)灌溉管网系统中,地下主管管顶设置应在当地冻土层以下。
b)配套灌溉中节水灌溉区域应大于总绿地灌溉面积的30%,所有草坪灌溉应使用节水灌溉技术。
c)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完备。
5.3野外生产作业区绿地
5.3.1种植比例
乔灌木种植比例应控制在绿地面积的85%。
5.3.2植物配置
以乡土树种为主。
5.3.3配套灌溉
绿地灌溉应以节水灌溉技术措施为主,有灌溉用水计量设施。
6绿地养护
6.1草坪
6.1.1草坪整齐雅观,色泽鲜亮均一。
6.1.2草坪无坑洼积水,无明显枯草和净土裸露,每单位平方米不超过10cm×10cm。
6.1.3草坪边缘整齐,高度一致,留茬高度(不含三叶草草坪)控制在5-10cm。
6.1.4草坪整洁,无践踏现象,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绿化生产垃圾清运及时。
6.2树木
6.2.1多年生树木保存率应不小于96%。
6.2.2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匀称、树冠完整、树形美观。
6.2.3树木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6.2.4行道树缺株率应小于1%,补种及时。
6.2.5绿地内无死树,无死杈,枯枝率不超过2%。
6.2.6花灌木生长正常,适时开花,花后修剪及时。
6.2.7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牵绳挂物、无藤蔓缠绕,树下无杂物,杂草率小于3%。
6.2.8小区内主要树种有品名标牌。
6.3绿篱
6.3.1绿篱整形效果与周围环境协调,外观线条整齐,顶、侧面平整,高度一致。
6.3.2绿篱无断层,无明显缺株,绿篱每5延长米不超过30cm空缺。
6.4花坛、花带
6.4.1花坛花卉长势良好,符合花坛设计要求,造型优美,保持清晰图案和适宜高度。
6.4.2无花木缺水的枯萎现象,叶色、大小正常,平时保持落花株数在15%以下。
6.4.3草本宿根花卉管护及时,缺株率在10%以下。
6.4.4保持花坛土壤湿润,泥面不开裂。
6.4.5根据不同季节和环境需求或住户建议,可换种类似花卉品种。
6.5水体绿化
6.5.1无漂浮杂物、无植物残体、无杂生水生植物、无异味。
6.5.2水体内种植的水体植物需具观赏性、美化性或净化能力,无污染性,观赏性植物叶色正常,适时开花。
6.5.3水体内放养的观赏鱼生长正常,不具危险性和攻击性;观赏鱼与水体植物能共生共容。
6.6立体绿化
外观浓密齐整,叶色正常,观花类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