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2015年度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4-25 00:00:00

深圳市关于2015年度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我市2015年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工作即将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

(一)申报条件和考评标准

1、申报条件:物业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区、工业区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大厦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60%以上,已实行综合一体化物业管理并已获区优的物业管理项目(原市优项目申报条件),可申报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

2、申报项目需进行本年度的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测评并达到80分。被抽样参加2014年度深圳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测评的项目,分数达到80分可以视为符合参评条件。

3、对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绿色物业管理试点、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试点的项目,将予以鼓励加分并逐年加大分值。

4、考评标准详见附件。

(二)考评要求

考评采用专家实地考评、网上公示与日常投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下列条款之一的,不得参与考评,取得奖牌后有投诉并经查实的将给予摘牌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

1、未签订或未通过合法途径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2、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3、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4、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5、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6、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7、未按时报送上一年度统计年报和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报表和相关资料的;

8、未按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的;未按期公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的;未实行明码标价的;

9、未将物业服务合同报区主管部门备案的;

10、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聘用受到公开谴责的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

11、未加入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不缴纳会员费的。

(三)应提交的资料:请填写《深圳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达标申报表》(表格在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zpmi.org/)

(四)申报和考评时间

1、申报时间:获得区优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参加2015年市优考评,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我会;

2、考评时间:拟安排在2015年7月进行(具体时间根据各区考评工作完成时间而定)。

二、省示范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时间:

1、申报条件:①物业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②物业管理企业已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③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④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⑤申报省示范需取得市优秀项目称号一年以上,申报国家示范需取得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一年以上;⑥申报项目需进行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测评并达到80分。被抽样参加2014年度深圳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测评的项目,分数达到80分可以视为符合参评条件。

2、申报和考评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请填写《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等有关资料,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我会,具体考评时间根据上级考核部门的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评要求及推荐:

1、考评要求:(参照去年省优考评要求);

2、推荐:推荐参加省示范、国家示范考评项目的确定,我会将根据申报项目数量、质量等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预检,省优预检达到93分以上,国优预检分值达到98分以上,经综合考核后推荐上报。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文件;

3、建设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备案表;

4、上一年度物业管理公司财务报表;

5、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市优复检:

由于物业管理项目管理权的变更日益频繁,为了做好物业管理单位变更后,相关示范项目称号使用的衔接,今年增加市优复检业务,对已获得市优物业管理项目,在项目管理权变更后,其新的物业管理单位向协会提出市优复检申请,经复检合格后,可重新颁牌并继续使用市优称号。申请复检请填写《深圳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达标申报表》(表格在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zpmi.org/),并注明复检即可。

四、业主满意度测评:

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鉴定通过的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标准,由协会统一组织安排,具体由深圳市维度市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测评。

维度公司联系人:常小姐25845929转823,15013692215

特此通知

协会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601室

联系人及电话:83325864,肖沁18038162786、刘双乐18038162783

附件下载请登录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szpmi.org)

1、《深圳市物业管理示范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

2、《深圳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达标申报表》

3、《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5年6月2日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