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发布于 2022-04-14 00:00:00

物业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物业公司各类会议能有序、高效地举行,保持各类信息的畅通与透明,及时发现、协调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特制定此会议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项目的物业服务中心。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主持每天晨会、每周工作例会及每季度全员大会,协调各班组的工作并进行决策,提出物业服务中心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

3.2、各主管负责主持班组的工作例会,传达工作要求及公司的重要精神,安排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标准,并收集各类反馈意见。

3.3、人事行政部负责临时会议的协调及组织,监督并考核与会人员的出勤情况。

3.4、相关部门负责会议内容的记录,在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纪要报经理审批并发放至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会议的决议落实情况进行验证后向领导汇报。

3.5、品质管理部负责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和措施进行跟进,并监督落实情况。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晨会制度

4.1.1每周一至周六上午9:10开始召开晨会,地点为食堂会议室(各部门的会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时间的地点)。

4.1.2参加人员为:管理处经理、各专业主管、班组长、专员。

4.1.3确定当日工作重点及提出当日需其他专业协调的事项。

4.1.4汇报顺序:客服组、工程组、安全组、环境组、绿化组、售楼处、各专员

4.2每周工作例会

4.2.1每周一14:00召开一次,地点为管理处会议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2.2参加人员:管理处经理、管理处班组长以上人员。

4.2.3管理处经理传达公司有关精神,确定本周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班组间工作配合问题,明确相关责任人;各专业主管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就管理处存在的问题进行商讨、解决。

4.2.4汇报顺序:客服组、工程组、安全组、环境组、绿化组、售楼处、各专员

4.3每季度全员工作大会

4.3.1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周一下午14:00召开一次,地点为管理会议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3.2参加人员:管理处经理、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

4.3.3管理处经理传达公司及管理处有关精神,总结本季度工作情况并确定下季度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明确相关责任人;各专业相关人员汇报本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提出相关工作中的疑难点。

4.4.班组工作例会制度

4.4.1时间、地点由班组主管选定,保证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

4.4.2参加人员为:各班组相关人员、管理处经理或人事管理员。

4.4.3班组主管传达管理处会议精神,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各班组人员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对于各班组需协调配合的问题进行决策,并明确责任人;就班组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商讨、解决。

4.5会议纪要

4.5.1信息员须在每月工作例会及有关会议后二天内写出会议纪要,并列出会议的讨论结果及相关事项责任人,发送管理处经理审批。

4.6会议纪律

4.6.1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十五分钟向经理或主管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会议期间手机调到震动状态;中途不得无故离开。

4.6.2会议迟到五分钟以内者,考核扣贰分;迟到五分钟以上者,考核扣伍分;无故缺席者,考核扣拾分,由人事管理员开具《奖惩通知单》,并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且纳入星级员工考评范畴。

5、质量记录表格

《培训(会议)签到表》

《奖惩通知单》

8、支持文件

9、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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